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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工程何以失民心 资金"黑洞"三人蒙冤98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24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这是一条致富路,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但为此却引起上千名群众不满,3名群众代表因此也蒙受了98天的不白之冤。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上陶村的一项民心工程显然没有赢得民心。

  蒙冤98天:我们无罪

  2005年7月14日,刘文录、张成旺、刘义刚终于又可以自由自在地沐浴在阳光下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宣判:3人无罪释放。而此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3人处以刑罚。至此,3人已被收监关押98天。

  据介绍,刘文录等3人的噩梦是从2005年1月6日开始的,他们清楚地记得,当天他们将写好的上访材料从邮局寄往有关部门回到村里后,数部警车就已在村子里恭候他们了,同时被抓的还有不少村民,随后被放回,而刘文录等3人却背上了罪名。

  大通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刘文录、张成旺、刘义刚纠集该村部分村民,辱骂村干部,迫使村干部交出村委会公章、账簿,并私自将档案柜、办公室封存,致使该村村委会工作陷于停顿,造成严重后果和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应予以惩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以被告人刘文录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张成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管制两年;被告人刘义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管制两年。

  判决后,刘文录、张成旺、刘义刚对此不服,向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上诉人刘文录、张成旺、刘义刚在代表群众与村委会协商索要租赁款,方法欠妥,行为过激,致使黄家寨镇上陶村村委的工作暂时陷入停顿,其行为违法。但从三上诉人主观上来看没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故意,而是三上诉人受大部分村民的委托与村干部协商去索要租赁款,因村干部拒绝,而引发群众的不满,客观方面没有聚众、纠集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账册、公章等物是村干部赌气主动回家取来交出,三上诉人与部分村民封存了档案柜、村委办公室,期间未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原判定不当,应予纠正。对此,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14日作出终审裁决,撤销大通县人民法院对刘文录、张成旺、刘义刚的判决,并宣判刘文录、张成旺、刘义刚无罪。

  民心工程引出资金“黑洞”

  2004年11月,上陶村开始实施道路硬化工程,村委会的一项决议在村民中引起轩然大波。村委会提出,在道路硬化工程上,村委会决定收取该村每人100元、在外面工作的工人每人收取300元的费用。

  2005年11月4日,现任上陶村村委会主任的刘文库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当时村民们不满摊派费用有充分的理由。上陶村因原青海铝厂征地补偿了上百万元,在上世纪90年代是名副其实的富裕村,按说道路硬化工程所需的开工费用应该有着落,可现在上陶村近百万元的外借债务却要不回来,村民们肯定有看法,选举村民代表也正是为了清理这些债务。

  据记者了解,与上陶村相邻的下陶村也同期实施了道路硬化工程,而下陶村却没有让村民们出一分钱。刘文库解释:“如果村里没有钱,村民们也愿意掏腰包,毕竟是一项利民工程。”可问题就是:村里当年的上百万元到底去了哪儿?

  据介绍,1991年至1992年,黄家寨镇政府向上陶村借款三十多万元,至今没有归还。同时,时任上陶村党支部书记的刘忠刚也以各种名义借出该村三十多万元。村民们认为,既然村里近百万元应收债务,村里道路硬化为何不收回借款?为何还要向村民们收取资金?

  对此,村民们集体到黄家寨镇政府上访,黄家寨镇政府要求村民们选出代表交涉,刘文录、张成旺、刘义刚等12人就成为村民代表。

  镇政府成了“杨白劳”

  在村民们要公开账目的呼声中,黄家寨镇政府承认当年借用了该村部分资金,并于2004年就还款一事与村民代表协商,在还款期限等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镇政府在2004年11月19日下发了大黄政字(2004)第156号名为《黄家寨镇人民政府关于上陶村群众上访中有关问题的答复》红头文件,答复中称:1991年镇政府借上陶村15万元用于办兴盛钢厂,该厂自1998年停产至今,15万元借款应该偿还,但由于借款时间已久,现镇政府财务十分有限,没有能力按你们的要求在3到4年内还清,只能由镇政府每年筹款1.5万元偿还给村委会。另16万元是1992年入股农村基金会基金的,基金会资金已从2001年开始冻结,只还不借,现全县22个乡镇的基金会都没有退股。第三笔大的借款是刘忠刚1995年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以村委会名义办企业所造成的亏损,刘忠刚愿意分年度偿还这部分资金。

  这份带有“霸王条款”嫌疑的答复无法令村民们信服,不得已,2004年11月29日,大通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根据县信访局批示,对上陶村1989年至2002年的财务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情况于2004年12月6日公布,但该村村民仍对答复和审计情况有意见。同年12月28日晚,刘文录、刘义刚等人召集部分村民代表在刘义刚家开会,商议第二天到村委会与村干部去索要租赁款事宜。12月29日,刘文录、张成旺、刘义刚与部分村民到村委会办公室要求村干部去索要租赁款,双方发生争执,时任村会计赵国珍回家将账册、公章等拿到村委会办公室交给了村民,这也就是刘文录等3人被一审判刑的“罪证”。

  村委会几乎成摆设

  历经多年,上陶村村干部已更换多人,今年3月份再一次换届,现任村党支部书记刘兴元、村委会主任刘文库告诉记者,现在村领导几乎成了摆设,现在路也修好了,想为村民办点实事,可手里没财权,“动弹不得”。

  刘兴元、刘文库介绍,村里的账目已经过多次审计,2005年1月8日左右,大通县委派由纪检、组织、审计、司法、民政、农经等多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组入村,进行了账务审计。2005年1月17日,县工作组再次对上陶村2002年至2004年度账务审计进行公布,但奇怪的是,记者看到该审计结论未盖任何公章,参加审计人员无一人签字。

  “账务交接也已有三四次了,可始终无法完成。”刘文库目前还没有见到村里的账薄。据透露,因账目不清,该村的账务一部分封存在镇政府,一部分还保留在上届村干部手中。(作者:宜士 思寻 申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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