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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开展四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41 大华网-汕头日报

  本报讯(记者林馥盛)我市交警部门在集中整治校车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集中整治营运客车、集中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秩序、集中整治山区道路交通秩序四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努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交警部门将联同交通部门集中整治营运客车,共同加强对客运企业和驾驶员的安全监管,推行长途客车及驾驶人档案管理制度,逐车逐人落实责任,定期核查。严厉打击非法
营运载客行为,加强对大型客车和长途客车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管理。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客运驾驶员,开展事故倒查,严肃追究业主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集中整治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排查和分析。重点完善山区临崖、临水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完善一、二级国省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标志、让行标志和指路标志。加大对省级督办的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力度,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集中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秩序,组织对全市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和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责令限期整改。严格查处无证运输、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山区道路交通秩序。对山区重点整治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摩托车行车秩序混乱的现象,预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的交通管理,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不批准开行客运班线。从源头上杜绝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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