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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遭遇落户尴尬 专业人士:购二手房前多考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9:59 大众网-鲁中晨报

  2004年9月,周村的杨女士从张店道庄小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办完过户手续后一年多了,一家三口的户口却迟迟落不下,造成了生活的许多不便。先是孩子上学遇到了麻烦,本来可以按房产证注明的居住地划片入学,由于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分离,她的孩子只能按借读手续入学;现在面临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按居住地应在张店办理,由于户籍未迁到张店,核实户口时又面临难题,进而影响办理二代身份证,杨女士为此十分着急。

  2005年初,杨女士到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时,民警告诉她,卖给她房子的原房主户籍还未迁走,只有等原房主把户籍迁走以后他们的户口才能落下,于是她就催促原房主把户口迁走。原房主到所购新房——张店世纪路西侧的某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时,不能提供居住新房的房产证、土地证,不符合落户条件,就找到房屋的开发商催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的开发商告知,房产证、土地证的办理一时半会办不下来,但总会办下来的,让他再等一等。这样杨女士只能与原房主一同等下去。

  就二手房交易的有关问题,记者咨询了淄博市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士,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房产牵扯的因素很多,除三证(房产证、土地证、契证)外,还有过户、房贷按揭、评估、担保、保险等,购房前找一个房产方面的律师咨询一下可以避免走弯路。比如土地证,城区内的一些旧村改造,大批量的楼房在原村庄的土地上拔地而起,但土地是集体所有,有的尚未办成国有土地出让,土地证办起来手续比较复杂,购这类二手房时要特别慎重。

  (记者 苏一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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