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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钱,别想在“奥斯卡”门口赚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0:14 温州都市报

  

不交钱,别想在“奥斯卡”门口赚钱

  在生意红火的娱乐场所门口候客,的哥和三轮车夫竟要向娱乐场所的保安人员缴一笔“候客费”,否则就会被保安驱逐不准候客。日前,本报接到一些的哥和三轮车夫反映,市区奥斯卡歌舞剧院保安对在其门口候客的三轮车夫和的哥收取100~200元的“候客费”。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暗访。

  保安把引擎盖拍得咚咚响——

  门口候客要凭“证”

  11月1日晚上9时许,记者来到这家位于市区杏花路的奥斯卡歌舞剧院。此时剧院门口人声鼎沸,车水马龙,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剧院门口有两名保安在忙碌地指挥疏导着来往车辆。其中一些三轮车和出租车被安排在门口处排队候客,而大多三轮车和出租车却被要求离开。甚至一些载客过来的出租车和三轮车,只要客人一下车,就被要求迅速离开,哪怕多停一分钟,保安便会把车窗、引擎盖等拍得咚咚响,催着的哥和三轮车夫赶快走,动作慢一点的,便会招来大声呵斥。

  据提供线索者介绍,这些有资格排队候客的三轮车和出租车都是缴了“候客费”的。记者注意到,允许排队候客的三轮车上都贴有一张印有“奥斯卡歌舞剧院”字样的广告纸,出租车里则贴着一张写有“奥斯卡定点停车证”的红色卡片(如图)。

  据三轮车夫和出租车司机说,在“奥斯卡”门口候客的三轮车每月要向保安缴纳100元“候客费”,出租车每月要200元。交了这笔钱后就会拿到这张广告纸或卡片,但不会得到任何收费凭据。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这种“圈地”收费行为并非“奥斯卡”一家独有,在市区一些娱乐场所门口也时常可见。这些营业场所门前人流量很大,保安一般不允许三轮车和出租车长时间停留。但是三轮车夫和出租车司机为了多做生意,往往想在此候客。为此,双方曾屡屡发生冲突,后来则达成了一种默契:娱乐场所的保安根据各自的位置和道路条件,允许一定数量的出租车和三轮车在门口候客,但的哥和三轮车夫必须向他们缴一笔“定点候客费”,价格从100元至400元/月不等。

  每个月有20趟是白拉的——

  司机们颇有微词

  不过,即使是缴了费拿到“证”可以候客的司机中,也有很多人对此项收费颇有微词。“维持停车秩序本来就是保安的工作,收钱……想不通!”贵州籍三轮车夫张师傅说,一个月交100元钱,等于20个客人白拉了,而的哥交200元等于每个月有20趟是白跑的。

  由于每晚约9:30以后,娱乐场所进出人流越来越多,出租车和三轮车生意红火,让没候客“资格”的三轮车夫和的哥“眼红”不已。在杏花路一带骑车的贵州籍三轮车夫吴师傅告诉记者,他也想在奥斯卡门前缴费候客,“生意这么好,每个月白跑20趟也值!”可苦于没有“门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钱被别人赚。路过车辆中有不明就里的,想跟在长龙后面排队载客,得知不交钱别想在“奥斯卡”门前赚钱的所谓“规定”后,只能将车开走,浪费了不少时间。一位安徽籍的哥气鼓鼓地告诉记者:“这路又不是他们的,凭什么收钱?”

  的哥张师傅说,目前温州市内的出租车数量虽然比以前没有增加,但私家车数量增加太快了,生意不像以前那么火,加上油价又一路看涨,所以就要想方设法做到“少跑路、多拉客”。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与一些生意较好的公共营业场所挂钩,交了钱后定点候客是目前比较好的方法。的哥朱师傅苦笑着说,驱赶无“证”车辆,就是保安人员对有“证”车辆最好的“服务”,“拿了我们的钱,就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不然我们交什么钱啊!”

  记者蹬上三轮车前往暗访——

  得知缴款“细则”

  11月2日晚10时许,记者蹬着一辆借来的三轮车骑往奥斯卡歌舞剧院门口。到达后,记者刚停好车,一名年轻的保安见记者“眼生”,便上前查看车身。

  “缴费了吗?”

  “缴费?缴什么费?”

  “没有缴费,不能停在这里等客。”这名保安边说,边让记者骑车离开。

  “为什么不能停在这里候客?”记者表示不解。

  “客源是我们的,你们当然要缴费。”保安显得理直气壮。

  此时,“奥斯卡”里出来一名穿着西装的工作人员。

  记者问:“这里是公共道路,你们凭什么要我缴费?”

  “这里已经属于私人企业所有,属于我们管的,这里我们说了算……我们是跟交警打过招呼的。”该工作人员这样回答记者并反问了一句,“现在有哪个娱乐场所门口候客不收费的?”

  由于记者所骑的三轮车没有缴纳“候客费”,该工作人员向记者指了指离剧院门口较远的一个偏僻处说,“你把车骑到马路对面,或者离这里远点。”

  记者假称愿意缴费,该工作人员便把记者叫到一边,说明了一些缴款“细则”:“你们三轮车每月要缴100元,其中50元是交给‘上面’的,另外50元是由我们收的。”他还警告记者:“如果上面有人问你缴了多少,你就说50元。”随后,该工作人员说当天没有“证”了,让记者明天再来缴费。

  11月3日晚上10许,记者再次蹬上三轮车前往“奥斯卡”,准备“缴费候客”。可是一位缴了费的三轮车夫却告诉记者,“之前有两辆车刚交了钱,你来迟了。”原来,奥斯卡门前的候客车辆还有“名额”限制,三轮车一般限制在6辆左右,出租车15辆。

  11月4日,记者以一名出租车司机的身份,拨通了奥斯卡歌舞剧院的电话,表示想获取候客资格。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在请示了一名负责人后,告诉记者:想在“奥斯卡”门口附近道路上候客,都是要缴费的,具体事宜可以跟他们的保安队长商谈。记者随即联系了这位队长,他向记者证实了出租车在“奥斯卡”门口等客,须缴200元“候客费”的事实。

  昨天下午,记者在电话中就此事询问了奥斯卡歌舞剧院的严总经理。严总经理表示“不清楚”。随后,该剧院董事长潘道恩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奥斯卡歌舞剧院管理层目前并不知道此事,如果属实,将严肃处理,并称查实后会将情况反馈给记者。

  有关部门说法——

  属于占道行为 涉嫌非法收费

  市区杏花路属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的交通管辖范围,该中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娱乐场所保安人员对门口的营运车辆进行指挥管理,客观上有利于疏导、规范该路段的交通秩序。但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并不属于娱乐场所所有,况且候客车辆停在门外的车道上,这属于违法占道行为,是不允许的。至于“该娱乐场所曾向交警部门打过招呼”一说,更是无稽之谈。

  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有关负责人称,娱乐场所向营运车辆收取停车候客费是不合理的。如果娱乐场所要向营运车辆收费,必须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并办理收费许可证。任何单位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收费行为都属于乱收费,该娱乐场所的这一行为涉嫌非法收费。本报记者三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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