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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女童失去生育能力 父母为其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0:15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瑶兰) 一个年仅11岁的小女孩李童(化名),一场意外令她丧失了健康,甚至将来的生育能力。父母在为她讨说法的艰难奔波中虽然打赢了官司,可面对三万余元的赔偿,他们感到困惑:这点钱怎能抚平李童受重创的身心?为了女儿,李童的父母决定继续打官司,想要争取到更多的赔偿。

  ★李元宝:三万多元赔偿太少了

  本报4月16日以《意外事故让八岁女童受重创,父母为其生育能力讨说法》为题报道了从乌兰察布市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来包头打工的李元宝一家的遭遇。

  2004年8月8日早晨7点多,李童被母亲王秀带到包钢附近的一家私人小炼铁厂院里。为了躲避一辆迎面开来的装载机,王秀把女儿抱起来放在了小炼铁厂院内的一辆三轮车上。王秀做梦都没想到,不幸就这样发生了。

  开装载机的司机张利军没注意到三轮车上的李童,因此装载机在调头时,前面的大铲头将李童的身体铲住了,然后,被铲住的李童又被重重地摔到了装载机的前轱辘下,装载机向前慢慢走动时又将李童的左腿、左脚、腰部等部位轧伤。

  李童被送到内科大一附院后,在抢救过程中,

医院给李童的父母先后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最后,李童逃脱了死神的魔掌,在医生的极力抢救下总算活了过来。李童的命是捡回来了,但令李童父母痛苦的是,由于这场意外,李童的阴道和尿道都断裂了,还会因此导致将来不能生育。

  李童住院期间,肇事司机张利军为李童支付了4万多元的医疗费。李童出院后,李童的父母认为李童的后期治疗仍需大笔资金,而这对于靠打工为生的李元宝一家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无论如何是拿不出钱来给女儿继续治疗,后期治疗费也应该由张利军出。在与张利军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李童的父母决定用法律武器为女儿讨说法。

  2005年4月19日,李童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张利军告到包头市昆区法院,要求张利军对李童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累计17万余元。

  昆区法院受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后,经过开庭审理,于2005年9月29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利军赔偿李童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赔偿,共计37619.77元。

  10月31日,李童由父亲李元宝领着来到晨报包头工作站。李元宝拿出昆区法院的判决书递给记者,说:“这3万多元赔偿太少了,小孩的后期治疗还要做松皮和植皮手术,还有其它手术等费用。我去问了,将来还得需要十几万元的手术费用,可法院才判张利军赔偿3万多元,这让我们怎么办?我们有时连最低生活都保障不了。而且,小孩受伤的情况通过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鉴定技术处和内蒙古高院的评定,已经构成了七级伤残,而且小孩将来有可能丧失生育能力。无论如何3万多元的赔偿太少了,我决定上诉到中院,希望中院重新判决,使我们能得到更多的赔偿。”说这番话时,李元宝的情绪很激动,流露出了些许的无奈。

  ★李童:我想上学

  李童于2005年9月在包头市哈林格尔乡小学的学前班上了一个月的学,就因为身体的原因,不得不休学在家养病。李童不能走太多的路,走得时间长了就浑身痛,有时还得父母背着走。李童用她那双很亮的眼睛一直看着记者。当记者问她想不想上学时,李童低下头小声说:“阿姨,我可想上学了,可我不能坐得时间长了,我不能和小朋友一起做游戏,也不能做运动,我也没有漂亮的衣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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