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禽兽继父强奸继女 致14岁幼女生下一男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0:28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1月7日消息(记者胡啸 通讯员张子弘 何将仁) 近日,江西省瑞昌市法院当庭宣判一起继父强奸继女,致14岁幼女生下一男婴的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4年暑假期间,被告人瑞昌市码头镇村民陈某在其住处多次将其不满14周岁的继女陈某某奸淫,致使陈某某怀孕并于今年4月30日生下一男婴。为此,正在上学的被害人不得
不辍学。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