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一男子三次入狱后不思悔改再盗窃又入牢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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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17:07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杨彩琴 通讯员 杨占鹏) 一男子虽年仅33岁,但却因放火、盗窃三次判刑入狱。他本该接受教训,重新做人,但又因盗窃被警方抓获。 最近一段时间里,赤峰市敖汉旗木头营子乡连续发生几起盗窃案件。10月4日夜间,哈沙吐村陈家丢失毛驴两头。10月19日夜间,同村的王某家一辆摩托车又不翼而飞。接到群众报案后,派出所所长孙奇一面与刑警大队取得联系,一面部署民警加强巡逻防控,寻找破
10月26日,邵被民警抓获,经审讯,邵很快供认了他在木头营子乡盗窃毛驴和摩托车的犯罪事实,接着邵又交待出,自去年冬季以来,他伙同本村的廉某某、贾某某先后在金厂沟镇、新惠镇盗窃摩托车5辆的重大犯罪事实。根据邵的交待,民警很快将廉某某抓获,对另一团伙成员贾某某的抓捕工作也正在进行之中。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