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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住瓦房母亲住猪窝棚续:儿离婚房产归媳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01:00 东亚经贸新闻

  新闻回放: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镇爱国村李贵江家的四间大瓦房全村最好,里面住着幸福的三口之家。围墙外有一间不足4平方米,且四面漏风的砖坏房,当地人把这样的砖坏房叫“猪窝棚”,里面住着李贵江74岁的老母亲赵树春。

  本报讯 (东亚记者蒲长洪) 昨日本报报道一经刊发,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市民纷纷打来电话,对李贵江的行为表示谴责,同时也表示要去看望和资助这位可怜的母亲。
双阳区妇联、奢岭镇司法所也已着手调查此事。

  网友市民纷纷谴责不孝事件

  昨日10时,长春市世纪驾驶员培训学校副校长何洋第一个打进本报热线,他说:“今早看了你们的报道后,我感觉很气愤。都说养儿为防老,可李贵江不仅不赡养老人,还在这么冷的天让老人住在破房子里。你们明天能带我去看看赵树春老人吗?我们全单位的职工打算尽微薄之力给予老人一定的帮助。”新浪网友评论:知道什么是尊老爱幼吗?人老了难免有些糊涂,做小辈的应该多忍让一些。难道你还要老人把你当小孩看待吗?什么事都说“孩子小不懂事吗?”记住:父母把你生下来就是对你最大的恩情,此恩粉身难报。

  房子归媳妇还提出不养老人

  昨日记者从奢岭镇司法所获悉,李贵江夫妇上周已办理

离婚手续,并签署了财产分割协议。司法所工作人员傅永强说:“李贵江的事我们都知道,他给我们奢岭镇丢了脸。从我们单位的登记本上我们查到,李贵江夫妇已于上周离婚,在签署财产分割协议时,李贵江夫妇不仅提出房产和外债都归李贵江的媳妇赵贵芬所有,还要求写明赵贵芬不用再赡养老人,我们当场就拒绝了第二点要求。8日,我们会再去六队,对李贵江的房产进行调查,如果其现住房产中有赵树春老人的房产,那么李贵江的财产分割协议则不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将予以取消。”

  双阳区妇联将跟踪调查此事

  15时,记者联系到长春市双阳区妇联,一位姓郭的工作人员说:“这件事我们已经知道了,并已责成镇妇联全面调查,但李贵江和他媳妇一直躲在外面,去了几次也没看到人。就此事我们今天又进行了研究,决定进行跟踪调查,还赵树春老人一个公道,让她度过一个幸福、健康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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