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小姐起纠纷 呼市一男子砍死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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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4:42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向岸) 因找“小姐”引发纷争后,将人砍死。日前,上诉人朱宏达及张治纲因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案经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宏达(男,1981年生)与张治纲(男,1977年生)于2004年6月25日晚10时许,在呼市新城区东库街一歌厅内唱歌,朱宏达在一超市门前因找“小姐”一事与他人发生口角,打电话让其朋友吴某送来两把砍刀。吴将两把砍刀送
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宏达、张治纲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