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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小姐起纠纷 呼市一男子砍死人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8日14:42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向岸) 因找“小姐”引发纷争后,将人砍死。日前,上诉人朱宏达及张治纲因犯故意杀人罪,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案经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宏达(男,1981年生)与张治纲(男,1977年生)于2004年6月25日晚10时许,在呼市新城区东库街一歌厅内唱歌,朱宏达在一超市门前因找“小姐”一事与他人发生口角,打电话让其朋友吴某送来两把砍刀。吴将两把砍刀送
来离去后,朱手持一把砍刀及一根木棒,给同去的张治纲一把砍刀让其帮忙。之后,他们二人持刀在东库街上寻找与朱宏达发生口角的人,当看到被害人特木尔与同学等人在路边站着时,朱首先上去用木棒击打特木尔肩部,又持砍刀照其背部、腹部等处砍击数刀。当特木尔倒地后,张治纲亦冲上前持砍刀照其胸部和右臂等处砍击数刀,致特木尔因失血性休克并血气胸,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宏达、张治纲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及罪行极其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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