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住大瓦房母住猪窝棚续:儿子后悔未赡养母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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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00:54 东亚经贸新闻 | |||||||||
新闻回放: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镇爱国村李贵江家的四间大瓦房全村最好,里面住着幸福的三口之家。围墙外有一间不足4平方米,且四面漏风的砖坯房,当地人把这样的砖坯房叫“猪窝棚”,里面住着李贵江74岁的老母赵树春。7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但7日记者从奢岭镇司法所获悉,李贵江夫妇上周已办理离婚手续,并签署了财产分割协议。李贵江将所有财产给
本报讯 (东亚记者蒲长洪) 9日早晨,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镇党委委托镇妇联工作人员和爱国村妇联主任一起将赵树春老人暂时安顿到镇敬老院。老人的儿子李贵江对此表示会赡养母亲。同时,奢岭镇司法所正在出面协调赵树春的赡养问题等相关事宜。 老人住进敬老院 据爱国村妇联主任王某介绍,9日早晨,奢岭镇妇联工作人员和她一起来到赵树春老人居住的砖坯房,劝说赵树春到镇敬老院暂住。虽然赵树春老人有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不符合敬老院的收置要求,但天气越来越冷,待这件事作出结论后,再考虑赵树春老人的去处。 7时许,工作人员将赵树春送到当地敬老院。下午,工作人员又将老人的行李和生活用品送到敬老院。 李贵江感到内疚 事情发生后,李贵江的行为受到了村民的谴责。曾离家的李贵江已回到家里,他说自己感到内疚,他后悔自己没有赡养母亲,但不管怎样,他不会再置老人不管,他会养母亲,现在他已经和妻子离婚,除了一辆摩托车没有其他物品。他想和母亲一起出去租房住。 在镇、村妇联的工作人员讲明现在要考虑天冷,老人的安全问题,以及现在还要由镇政府和妇联牵头,商讨老人的赡养费用问题,李贵江同意让母亲暂时到敬老院居住。 司法所出面协调 据了解,昨日奢岭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村里,把赵树春老人的儿子和三个女儿以及赵树春老人的亲属召集起来,一起商讨老人的赡养问题以及其他事宜。赵树春的亲属对李贵江的做法感到非常不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