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一离婚男子抢劫离婚人悔过投案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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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14:1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杨彩琴 通讯员 白鹤鹏) 结识发廊女与妻子离婚,钱财耗尽与他人合伙抢钱,抢了一个与自己同为离婚者的妇女后,抢钱者悔过投案自首。 10月31日,赤峰市宁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门前一位神情萎靡的男子不断徘徊着,后来快步走进刑警大队。
原来,这个男子是宁城县八肯中乡八里铺村村民刘某,是投案自首的。他自述,10月20日与郭某参与了一起抢劫大案,抢走背包一个、人民币2000元、价值1000元的MP3一部,并供述了其同伙郭某的藏身地点。刑警大队民警根据刘某的指认,将正在天义镇某网吧上网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经审讯,郭某对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在天义镇入室盗窃一家商店现金的犯罪事实。 刘某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但一年前在天义镇与一名年轻的发廊女结识后,二人来往密切,刘某与妻子离婚,一门心思想与发廊女结婚。但此后由于没有了勤劳能干的妻子,经济没有了来源,生活水平直线下降,发廊女因此一直不同意与其结婚。而刘某的妻子在苦苦等待了一年后,见没有复婚的希望,为谋生路,只得带着女儿远嫁到三座店乡的一个山沟里。此时的刘某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无所有,当妻离子散的刘某得知一直在关心自己的前妻和女儿生活很不幸后,更加痛悔,整日游荡在天义镇,饿了吃方便面,晚上就睡在录像厅。 一天,刘某掏遍衣兜也找不到买一包方便面的钱时,只得向在录像厅认识的郭某借钱。郭某借给刘某5元钱后,对刘某说,“吃了这顿没下顿,我们去抢点钱吧。”刘某此时正为生活所迫,两人一拍即合,并开始着手准备。10月20日深夜,郭某、刘某在工商局楼下抢劫了贾某,并连夜打车逃到辽宁省凌源县。当刘某翻开贾某的包时,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同病相怜的刘某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抢一个和自己相同命运的妇女。这次作案后,刘某开始失眠,反思自己的行为,当郭某再次邀请他作案时,刘某终于下定决心,不想在这条路上走下去,为了妻子和女儿,刘某投案自首。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