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未过户被撞者能否起诉原车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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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1日18:50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雪竹)齐先生昨日致电本报询问:是否可以起诉未过户的肇事车辆原车主负连带责任? 齐先生称,一个月前,他的孩子在放学途中被一辆昌河面包车撞倒,伤势非常严重,幸亏司机将孩子及时送到医院,才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由于孩子左腿伤势严重,有致残的危险,医院要求继续住院治疗。肇事司机因购车已没有能力再承担费用。齐先生现在想将此
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马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获益,因此原车主不应当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鉴于齐先生的情况,现车主已无力再承担孩子治疗的全部费用,为稳妥起见,可以建议将原车主列为共同被告,追究他的连带责任。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