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协议”引争议续:协议将被收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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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5日16:26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李卫红) 昨日,本报刊发了《“学生安全协议”引来争议》一文,引起了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的重视,教育局督导室的高主任表示,他们将马上调查此事,要求学校收回全部协议书。 ★教育局:签协议书是学校自身行为
11月14日,记者在包头市青山区教育局见到了督导室的高主任。高主任表示,南开小学这份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的协议书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就是学生家长签了,但最终在解决具体事故时也只是废纸一张。 ★教育界人士:说法各异 针对南开小学让学生家长签安全协议一事,记者又采访了几位从事教育工作多年的人士,他们对此事说法各异。 田先生认为,学校也很难,学生一旦出了事,家长就会不断地找麻烦,甚至无休无止地去学校闹,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学校也是无奈之下才制定了这份协议书,与学生家长划分责任。 徐先生则认为,学校应该印制一些中小学生安全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手册或提纲下发给学生家长,使学生家长了解国家在学生伤害事故方面的处理规定。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