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晨报 > 正文

父亲去世子女可以领回他的住房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18:42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实习记者 范芳)“我父亲有38年的工龄,从开始有住房公积金制度时单位就一直给交,两年前我父亲去世了,如今我们想取回我父亲交的住房公积金,不知道能否取回?如果能取需要什么手续,交了的住房公积金能全部退还吗?”昨日,读者赵女士打进晨报热线向记者询问。

  就赵女士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呼市房管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吴姓工作人员,他解
释说,“赵老先生虽然去世了,但是住房公积金是他的,家属可以取回去。但是家属必须开具一份死者的死亡证明,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填一张申请表,表填好后需拿到死者原单位盖章才能生效,在领取公积金时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等相关材料。如果交付住房公积金的人已去世,他所交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回。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