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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撞人逃逸续:肇事者现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8:40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实习记者 尚虹波) 11月23日,本报2版刊登了《摩托车撞人逃逸,目击者称记得车牌号》一文,引起许多读者的关注,本报也一直对此事进行追踪。11月28日,记者从被撞伤的老人杨桂芬的女儿王女士处获悉,呼市新城区交警大队已找到了肇事者。

  11月28日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呼市新城区交警大队事故股,摩托车撞人逃逸案的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场。郝某便是当时在人行道上骑摩托车撞伤杨桂芬的司机,但是他并不是蒙J
60302摩托车的车主。当日上午9时许,郝某在呼市新华大街内蒙古人民政府附近办事,在人行道上骑摩托车把人撞伤逃逸,家住附近的59岁老人杨桂芬受伤。对于当日的事,郝某认错态度良好,同意尽自己所能为杨桂芬老人看病。

  经新城区交警大队事故股的交警劝说,双方达成协议,决定经协商解决此事。

  据新城区交警大队事故股巴图副股长介绍,11月25日,新城区交警大队的交警在乌兰察布市当地的车管所查到了蒙J60302

摩托车车主的资料,当即与其联系并取得肇事人郝某的联系方式。此案属于民事案件,如果事故双方愿意调解解决此事,新城区交警大队也愿意为他们双方做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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