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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为名骗走中介电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08:35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买房合同签了,买主随身没有足够的预付款,就向中介员工借电动车回家取钱。没想到,这一去就不复返。近日,秦淮警方破获了这起新型诈骗案。

  11月26日上午,一名文质彬彬的男青年来到了某房产中介公司集庆门分店。男青年自称在“三星”电子工作,同时还是国家公务员,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中介职员连忙介绍房源,实地看房,一直忙到下午。当时,男青年看中了一套价值34万元的二手房,当场签订
了一份购房协议。按协议,男青年应预付5000元订金。他一摸口袋后说:“身上钱没带那么多,能否将车子借我用一下,我回家去取,我家就住附近”。为了做成生意,中介职员就将自己新买的一辆价值3000元的电动自行车交给了男青年。然而,男青年却一去不复返。

  12月8日晚,这名“

公务员”再次光临该公司在秦虹路上的连锁店。几番交谈后,店长孙某发现了可疑之处。孙某一边稳住该人,一边悄悄地报警。民警很快确定这名男青年就是犯罪嫌疑人,又迅速联系上了11月26日被骗的受害人。当民警和受害人同时出现在中介公司时,刚才还侃侃而谈的“公务员”顿时慌了神。

  经查:今年25岁的嫌疑人张某曾因诈骗被判刑。此前,他在某房产中介公司打过工。因此,他想到了这种新型诈骗手段:利用中介职员急于做成生意的心理,以借

电动车回家取钱为名进行诈骗。

  作者:秦公轩 高文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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