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19岁少女上北京法庭为亡母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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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6日03:55 北京晨报 | |||||||||
资料图片:小任和母亲 小任/供图 小任两上法庭为亡母讨说法。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母亲被撞身亡 肇事司机逃逸 母亲被撞身亡,肇事司机跑了,法庭判的27万赔款无人承担。被迫辍学的19岁少女踏上了艰难的索赔之路。昨天,小任告诉记者,她正等待着法院的终审判决,“要是能拿到钱,就给母亲建个墓,然后再继续上学。”
母亲死于车祸 少女被迫辍学 昨天,记者见到了来自黑龙江的小任姑娘。她十分瘦小,眼圈有些发青,显得很疲惫。她告诉记者,她父亲身体不好,家里仅靠母亲在北京打工维持生活。母亲出意外时,她正在读高二,“由于我交不起学费,已辍学一年多了。” 去年8月5日晚,小任得到母亲死亡的噩耗,她怎么也没想到,半年前与母亲的分别竟成了永别。她向亲友借钱只身赶往北京,房山交通支队的警察告诉她,肇事司机跑了。 小任通过警察多次与车主联系,车主总推说“没时间”。直到肇事司机郑卫东到交通队投案自首,她才见到车主和郑卫东,“俩人都说会尽快赔钱。”谁料,当她去车主家取钱时,郑卫东又趁机跑了。车主自此也再不露面。 肇事司机逃逸 赔款无人担负 小任无奈找到燕山运输管理处得知,肇事的7路小公共汽车由燕运龙客运服务中心管理,该中心负责人是张先生。“不能让母亲死不瞑目。”她借钱将肇事司机郑卫东、车主及燕运龙客运服务中心告上法院。这时,燕运龙客运服务中心的张先生送来肇事车辆保险理赔2万元,小任才有钱将停在法医中心40多天的母亲的尸体火化。半年后,房山区法院判决郑卫东赔偿27万余元。但此刻,肇事司机郑卫东早已无影无踪了。 领到判决书时,小任哭了:“这样的判决书等于一纸空文。”小任很怀念在学校的日子,她立志考大学攻读电子商务专业,但她现在却陷入痛苦的等待中。“上诉是我的希望。”她说,等拿到钱就给母亲建个墓,然后再用剩下的钱去交学费继续上学。 权威说法 为获赔偿款可申诉 滕之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分析说,“新交法”实施前,规定若肇事司机逃逸下落不明,车主有先行垫付的义务,而“新交法”没有此项规定。因此,此案具有典型性。如果改判车主负连带责任或者改判车主、公司负连带责任,那么判决就可以执行,小任就能够获得赔偿,受害人的利益便可以得到保护。如果维持原判,小任向法院申请执行,但由于肇事司机找不到且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小任仍无法得到赔偿。她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但申诉有很大难度。 事件回放 少女索赔之路 去年8月5日,司机郑卫东驾驶7路小公共汽车行驶至房山区张宝路九渡村向东左转弯时,撞上南侧护墙后向左侧翻,车上的小任的母亲身亡。司机郑卫东逃逸后于当月11日投案自首,此后再次下落不明。 去年9月,小任将肇事司机郑卫东、车主及燕运龙客运服务中心告上法院。今年5月,房山区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27万余元,车主和燕运龙客运服务中心免责。小任提出上诉。 12月8日,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该案,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晨报记者 武新 相关专题: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