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讨薪被打成重度昏迷大小便失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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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0:18 南京晨报 | |||||||||
被打工的饭店解雇后,昨日上午六合马集镇村民丁寿红上门向饭店老板讨要不足100元的工资,言语中刚与老板娘发生了一些争执,店内冲出来三名男子对怀有两个月身孕的丁寿红头部、胸部和肚子拳打脚踢,当场将丁寿红打昏过去。到昨天晚上20:00,被暴打的丁寿红还处于昏迷状态,大小便失禁仅能靠一根输尿管方便。 怀孕女工讨要工资遭暴打
据丁寿红的丈夫陈学会介绍,他是在中午12点多的时候接到民警的通知才急急忙忙赶到医院的,一看见妻子的样子就傻眼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喊她,妻子眼睛也没有睁开一下,而那家饭店的老板只是喊了一个人过来付了一瓶200多元的药水钱就不知所踪了。陈学会介绍,上星期丁寿红从六合老家坐车来南京打工,刚好在下关汽车站附近看见一家饭店正招聘服务员,工资每月600元,包吃住。丁寿红觉得还不错于是前去应聘,很快就被老板录用留在这家饭店干活。几天干下来,丁寿红觉得这份工作还不错,准备干到年底再回家过年。 陈学会听人讲,昨日一早,饭店老板娘便找丁寿红谈话,说丁寿红工作不好决定解雇她,让她当天就收拾行李离开,丁寿红眼看没有商量的余地就提出结算这几天干活的工资,其实算下来还不到100元,老板娘却告诉她按照饭店的规定,这几天干活是没有工资的,丁寿红却不答应。随后两人便吵了起来。在隔壁开旅馆的小老板是老板娘的亲戚,看见她们吵架,上来冲着丁寿红就给了一拳,旁边又跑过来两个人帮忙,将丁寿红堵在饭店内一阵暴打,即使是她受伤倒地后大喊救命,几人也没有住手,直到下关车站派出所的民警闻讯赶到后,这班人才住手,而此时,丁寿红已经昏迷过去,不省人事。 长时间昏迷大小便失禁 昨日下午4点左右,记者在下关区长征医院的观察病房里见到了丁寿红,她倒在病床上昏迷不醒,脸上被打得红一块、紫一块的,脸色很差,头发显得很凌乱,任凭旁人怎么叫唤都没有任何的反应,依稀听见因为疼痛她的鼻子里不停地哼出声音。病床边上拖着一根输尿管,由于丁寿红昏迷不醒,现在一家人连这家饭店在哪、叫什么名字,该找什么人来处理都不知道。过了一会,陈学会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突然喊了起来“这些人真是狠啊。我老婆还怀有两个月的身孕啊。”陈学会称,由于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智商不高,乡政府照顾允许他们再生一胎,可谁知道竟然挨了这么多的拳脚,“万一孩子有什么事情,我们该怎么办啊”。该院一位医护人员对丁寿红的遭遇也深表同情,“打人者真是狠毒,对一个孕妇也能下这样的毒手。”这位医护人员说,丁寿红属于重度昏迷状态,还需要进一步住院观察。 劳动、公安均已介入调查 当日下午,记者将此事通报至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南京市劳动监察部门一位负责人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雇用劳动者工作都应当及时支付工资,既然用人单位提出辞退劳动者,就应当立即支付所有的工资费用。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如果这家饭店确实是像反映的那样,招聘几天就将人辞退,不支付工资,就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就此对该单位进行处罚。这位负责人还指出,该饭店属于下关区管辖范围,劳动部门将督促下关区劳动监察部门尽快查明此事。 律师愿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江苏省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赵海涛律师昨天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索要工资是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用人单位及时支付工资也是必须要尽的义务。该饭店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该饭店需依法向被打职工支付工资、所有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另外,被打职工如果因此受到伤害,打人者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如果丁寿红愿意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赵海涛律师愿意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处于昏迷中的丁寿红暂时还无法说出殴打她的饭店老板,丁寿红的丈夫陈学会以及劳动部门均希望知情者能够回放当时的现场并还原事情的真相。晨报将对此继续予以强烈关注。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