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南京晨报聚焦栏目专题 > 正文

“业务代表”靠吃饭骗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9日09:0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两个“吃客”以谈生意为名要求业务单位请客吃饭,饭庄老板默契“配合”,3顿饭就让两“吃客”白赚了8000多块。昨日,因业务单位报案被抓的“吃客”张兴利的家属,来到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请教该所主任朱敏律师。

  张兴利与王年生同为河南农民,2004年来宁打工。一日,张兴利看到一则假借签订合同,骗取巨额货款的新闻。第二天,两人经过一番包装,摇身一变,成为河南某贸易公司
驻南京办事处业务代表。随后,两人通过电话,先后邀请了山东、江苏的三家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到南京与其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其间,两人有意将外地这三家公司的业务员,请到他们事先安排好的赵二胡开办的饭庄内,让业务员买单请客吃饭,并通过虚报菜价、以低价酒冒充高价酒的方法,分三次从中牟利8330元。后被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发现,产生纠纷并拨打110,几人被带至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公安机关以张兴利、王年生、赵二胡涉嫌诈骗罪,将三人刑事拘留。

  江苏容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敏律师认为,两人通过虚报菜价、以低价酒冒充高价酒的方法,从中牟利8330元,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数额已达到涉嫌诈骗罪的标准,构成诈骗罪。饭庄老板赵二胡在共同犯罪中虽起辅助、次要的作用,也构成诈骗罪。

  作者:陆辉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相关专题:南京晨报聚焦栏目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