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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审串联一号案 6名被告5人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0日07:00 辽沈晚报

  7年间,横跨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自治区的22个市作案56起,杀死9人,抢劫30余万元,6个农民在1997年到2004年间制造了震惊全国的“串联一号案”。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6名被告中5人被判死刑。

  9月1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闫树十分嚣张,在庭审中说
:“起诉书里写的我们作案的起数少了,我们做的案比这多多了。”

  被告人张天子参与了56起案件中的52起案件,9条命案也大多与他有关。在公诉人询问他为何要杀人时,他说:“作案时怕被人发现,所以开始就讲好了见着人反抗就杀。”当庭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都认了,并且满不在乎地说:“杀人的事都是我干的,与别人无关。”

  6名被告人的作案地点多选择郊区(县)的储蓄所、变电所、邮局、学校等晚上看守比较松散的地方。他们第一次杀人是在1998年5月25日,张天子、王焕兴、闫树来到吉林省公主岭市蔡家沟

邮政储蓄所,抢走2.7万余元后,用电话线勒死了被害人陈某。

  一年后,王焕兴、赵龙(在逃)跑到了辽宁省开原市威远镇邮局。在抢劫过程遭到值班人员赵某的反抗后,几名被告人用电话线勒死了赵某。

  2001年8月28日,张天子、闫树又把目标转向辽宁省铁岭县李千户镇工商所,遭到值班人员朱某的反抗,两人用尼龙绳勒死了朱某。

  2002年是这帮杀人恶魔最猖狂的一年。2月、5月和10月,张天子分别跟闫树、乔兴义、李立新(在逃)先后在吉林省公主岭市、辽宁省开原市金沟子镇、海城市大屯镇作案3起,目标都是

邮政储蓄所和小学,用电话线将3名值班人员勒死。在随后的一年,张天子和同伙又在抚顺、沈阳勒死了两个更夫。

  他们杀害的最后一个人是在2004年1月14日,张天子、闫树、孟令福窜至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万发乡邮政局储蓄所。因储蓄所所长徐某返回单位时与几人发生搏斗,张天子猛击其头部,致其“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昨日,法院以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焕兴、张天子、闫树、乔兴义、孟令福死刑;李男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记者 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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