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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子生涉嫌故意伤害罪高考前夕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7日19:14 时代信报
尖子生涉嫌故意伤害罪高考前夕被捕

在监狱里,王照国还梦想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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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高考学生的前途被押在一场混乱的校园群殴之中;一场致人重伤的打斗,谁是真正的凶手?

  ●一个备受质疑的判决暴露种种不合逻辑的细节,花甲老父一年多踏遍申诉之路终于换来再审结果……

  信报记者 庞凡 实习生 冯阿笔/文图

  2005年12月12日,涪陵监狱。

  52岁的彭水老农王顺禄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来到这里了,监狱旁边的一家旅店老板见他又来了,迎上来跟他打招呼。

  旅店25元一晚,但对王顺禄来说已经很不错了,老板认熟了有时会少收一点钱。

  王顺禄要到监狱探望的是他的儿子王照国,一年前,儿子被判犯下故意伤人罪,将在监狱里度过5年徒刑。那一年,儿子23岁,还是酉阳县一中的高三学生。

  大学生活擦肩而过

  2004年6月1日,距离全国高考只有6天,重庆酉阳县一中几百名高三学生正在准备最后的高考冲刺。那天上午,高三·九班的王照国像其他学生一样,抱着书本进教室上自习。他早已经下定决心要考上重点大学。打过工又重回学校的王照国对高考是破釜沉舟。此前填报志愿,他只在重点院校一栏填报了广州的暨南大学,专业是国际金融管理,普通校一栏是空白。

  上午11点左右,一名老师敲开了教室的门,把王照国叫了出去,接着到了总务处,王照国见到了身穿制服的民警。民警告诉王照国,他因为2002年的打架斗殴,将一名叫肖林静的学生打成重伤,现在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被刑事拘留。

  王照国一听就傻了,他脑袋里一片空白,不知道如何是好,只说,“我没有打伤他,他的伤不是我打的!”

  高三·九班的王照国被抓走的消息立刻就在酉阳一中传开了,二十多名与王照国相识的同学在教室里嚷着要给王照国申冤。:“此事在学校引起了骚乱,老师们都忙着安抚同学的情绪,的确这事发生在高考前,谁碰上了都着急。”王照国的班主任郑仕鹤回忆说。不少同学都找到班主任,问“王照国还能不能参加高考?”当天下午,同学们就收拾了王照国的课本,搬了一大箱到酉阳看守所,希望能让王照国继续复习参加6天后的高考。

  王照国的父亲王顺禄当时还在涪陵的一个工地上打工。出事3天后他才接到大女婿李继刚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儿子被捕的消息。

  一场混乱的校园群殴

  王照国“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打架事件发生在2002年11月,距离他被捕已近两年。

  2002年,正在读高二年级的王照国实际上已经21岁了,比同班的其他同学要大好几岁。他的班主任郑仕鹤说,因为王照国的经历与其他同学不一样,这个孩子特别懂事,学习也特别用功,平时爱照顾同学,像个大哥哥一样。

  班主任说王照国的经历特殊,是因为在读高中之前,他曾经外出打过一年的工。

  “我儿子原来读书不行,考上了彭水中学也没有去读。”王顺禄说,王照国初中毕业后因为对学习不感兴趣,放弃了就读高中的机会,跑到广东

东莞的一家玩具厂当工人。一年后,王照国不但没有挣多少钱回家,就连路费都是找工友借了100元钱凑齐后才坐火车回了重庆彭水。

  “回家后,他就跟我说要读书,于是就又去读了半年的初三,重新参加考试,这才考上了酉阳一中。”王顺禄很是为儿子的刻苦学习精神而感到自豪。

  酉阳一中是一所重点中学,王照国十分珍惜这个机会。

  班主任郑仕鹤对王照国的印象是,“在校期间能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从无不良行为习惯,乐助人,经常给同学讲题,与同学们的关系相当融洽。班上如有同学违纪,他经常劝导他们要珍惜学习时间,起到了班干部的表率作用。”

  正因为这样,不少同学都很信任王照国。

  2002年11月,与王照国同班的女同学小柳(化名)找到他,说高一年级的简晶想找她谈朋友,她不愿意,看王照国是不是能替她“给对方说说”。

  在警方侦查的调查笔录上,记者了解到当时的情景——

  2002年11月28日,王照国听一名叫彭俊文的同学说,简晶要找人打他,他很奇怪,自己并不认识简晶,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地方招惹了他。不料,当天中午午饭时,王照国经同学的指认,就在学校教学楼旁碰到了简晶。

  王照国问:“你是不是要打我?为什么?我们根本不认识。”

  简晶答:“是,因为我看不惯你。”

  王照国一听这话气愤难当,挥手打了简晶一耳光。他不知道,简晶那句“看不惯你”其实也是彭俊文教的,原本互不相识的两人被彭俊文挑拨出了矛盾。

  11月28日中午1点过,简晶找来几名同学帮忙,拿着钢管和从桌子脚拆下来的木棒想找王照国报复。而王照国和同学何海洋也听说对方要来报复自己,准备了一根钢管来防身,藏在何海洋的袖子里。

  这下,两拨人在学校医务室前的坝子上碰到了,简晶等约10名学生开始围上王照国和何海洋。

  于是,一场校园殴斗事件发生了,有的挥棒打人,有的抱头逃跑,有的被打倒在地,因为互不相识,双方殴斗约10分钟,直到酉阳一中保卫科的人赶到制止,大家也不太清楚究竟打了什么人,场面十分混乱。随后,王照国、何海洋等人以及其随身携带的钢管和木棒被带到了学校保卫科。

  致人重伤被判5年

  当天中午,在学校保卫科录完口供后,王照国的脑袋还有些昏昏沉沉,打架时,不知道是谁用钢管打中他的后脑。下午,他又回到教室继续上课,直到晚饭时,他听到了一个令他十分不安的消息:何海洋告诉他,中午打架,有一个人的脑袋破了,恐怕是死了,也不知道是谁打的?

  这个消息之所以让王照国坐立不安,是因为他认为打架事件是因他而起。

  在当晚7点酉阳县龙潭派出所民警对王照国作调查时,他才知道受伤的人没有死,名叫肖林静。

  在这份记录时间为2002年11月28日的询问笔录中,王照国称,他搞不清楚究竟是谁打伤了肖林静,他说:“反正是乱打,不知道打到谁,也不知道谁叫什么名字。”他还对民警说,他认为自己对当时的打架事件负有责任,不应该一时冲动打了简晶一耳光。

  此后,王照国因为这件事情学习成绩下滑,他的班主任郑仕鹤说,王照国的学习成绩由原来班上第3名退步到第16名。“他告诉我,他因为打架心理上背了负担,我知道这孩子一直很规矩,平时同学犯了什么事情他还劝大家要好好读书,我就给他做工作,让他不要担心,要一门心思放在高考上,读个好大学才有前途。”

  随后,打架事件似乎渐渐被人淡忘,公安机关也没有再来学校调查过。被打伤的肖林静经检查为头部右颞顶骨骨折,颅内血肿,在2003年11月10日,经酉阳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为重伤。

  2004年3月26日晚9点,王照国突然又被叫到龙潭派出所,民警要求他再回忆一下2002年11月28日在酉阳一中发生的打架事件。

  王照国心里咯噔一下,事情过去那么久了,为什么警察还要做询问笔录,还要调查他呢?

  听说当时与他一起的何海洋也接受了调查,王照国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只是他还不知道他即将面对的是一个怎样的结果,自己的未来和前途会不会因为这件事情而从此改变。

  2004年6月1日,王照国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高考的资格和权利也被剥夺。

  2004年11月28日,刚好在王照国参与群殴事件后两年,这个曾经对自己的前途满怀希望的年轻人最终还是罪名成立,被判入狱服刑5年。

  当事人证词前后矛盾、重要证物丢失——

  “互殴案”依然疑云深锁

  王顺禄是彭水县龙射镇板桥村人,地地道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王顺禄膝下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50岁不到就当上了外公,在农村,他这个年龄是该安心享受儿女之福了,可儿子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不得不因此而奔波劳碌。

  法院可能立案再审

  2004年12月,王顺禄为了申诉,必须上劳改农场找到儿子签署授权委托书。此前,因为某种原因,王顺禄没能提出上诉。

  王顺禄还记得,那时候是腊月天,他坐长途车从彭水到垫江县,打听到东印农场,“农场在山上,还下着大雪,顶着雪搭了一辆

摩托车上山,人冻得僵住了。”到了农场,王顺禄等在外边,又冻了好一阵才见到儿子。

  简单的会面之后,王顺禄又赶着回彭水。他拿着委托书找律师,可律师又说申诉状要不得。

  没有办法,王顺禄就把自己关在家里,自己写起申诉状来。“我只有小学文化,有的字根本也不会写,我是一边查书一边写,写了整整三天。”

  王顺禄一边反映情况,一边四处打听儿子改造的地方。他每月有两次探望儿子的机会,每次去监狱他都会留下来吃午饭,一是为了给儿子改善伙食,喝点可乐;二是为了能跟儿子一起多呆一会儿。另外,王顺禄时常托人打听儿子会在什么地方劳动,在农场他就去农场偷偷地在外面看,在工地他就跑到工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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