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滥用抗生素导致病人死亡 石景山医院被判赔九万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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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02:5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认为医院在给患病母亲支某治疗时滥用大量抗生素,导致病人死亡,王小姐等家属将石景山医院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石景山法院判决石景山医院赔偿患者家属经济、精神损失共计9万多元。 对此判决,支某的家属已提出上诉。目前,此案二审尚未开庭。
王小姐起诉称,2004年12月17日,其母亲支某因腰椎骨关节病在被告石景山医院骨科住院治疗。入院后,支某经检查血生化、血液分析等项目未见明显异常,血糖控制平稳。7天后,医院给支某做了手术,同时用了福德等抗生素治疗。术后5天支某未见大便,医院给灌肠一次,随之出现腹泻。12月30日,请内外科会诊,后医院根据外科建议,停用了抗生素。但是支某仍是腹泻不止,2005年1月4日,支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