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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报仇的女儿与网瘾儿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2:41 《法律与生活》杂志

  想报仇的女儿与网瘾儿子

  本刊记者 (李秀平)妈妈死亡、爸爸入狱、爷爷死亡。经历了这一切,两个孩子的头发一个白了一半,一个白了三分之一。

  记者抚摩了一下张妮的头,无意间看到惊心一幕:被手指不经意间撩起的头发间,竟
然白发斑斑!

  这个静默的女孩,刚刚过了18岁生日。

  “小子白得比闺女还厉害。”张立国告诉记者。“小子”是张新亮的儿子。他的说法,被《新京报》记者刘炳禄证实。

  张妮最大的心愿是“为妈妈报仇”。她的弟弟成了“网瘾少年”。

  女儿“想给妈妈报仇”

  元月2日一大早,张妮接受了记者采访。

  “头两年跟着爷爷,后两年跟着姑姑,再后两年自己独立。”张妮如是概括自己在妈妈被杀害、爸爸被关押的6年里的生活。

  家庭变故发生后,鳏居的爷爷成了她和弟弟的靠山。为了不给爷爷增加负担,小姐弟帮爷爷洗衣做饭,祖孙三人相依为命度过近两年时光。

  2001年5月的一天,姐弟俩放学回家,突然“没有爷爷了”。

  之后,张妮住到姑姑家。在姑姑家寄居两年后,她升入高中。这时,张立国为她争取到了住校名额,她开始“独立生活”。

  张妮现在清河一所重点中学读高二,“成绩很好”。用张立国的话说,“考个大学没问题”。

  她曾对弟弟说:“咱们这样的家庭,不好好学习,别人会看不起的。”

  “你刻苦学习就是这个原因?”记者问。

  “不全是。还因为我妈妈想让我上大学。”女孩答。“我妈妈那时老跟我说‘等我闺女长大了,考上大学,找个好婆家’。”

  “你怎样想自己的未来呢?”

  “想考政法大学,想给妈妈报仇。我妈妈被人杀死了,但杀人凶手绝对不是我爸爸!”女孩给出的回答,令人吃惊不已。

  坐在记者面前的张妮,显得很内向。她的双手放在腿上,一只不停地掐着另一只的指甲。

  张立国用怜惜的眼神看着张妮说:“小时候很活泼,看她小时候的照片,瞪着小眼精神着呢。出事后,很压抑,变内向了。突然失去两位亲人,惟一的亲人还在监狱里。就算是大人,又怎么承受得了?”

  “我已经失去两位亲人了,不想再失去任何一位亲人了。”女孩说。她用“非常难受”来形容失去妈妈的感受,用“ 盼他出来”,来描述爸爸在看守所时的心情。

  当张新亮突然出现在面前时,女儿的感觉和他正好相反。“爸爸变得比以前矮了,比以前小了。”她发现,自己和爸爸“生疏了”。

  张妮接受采访时,张新亮默默地坐在一旁。采访结束后,准备返校的张妮起身往外走,他眼望女儿离去的方向,恋恋不舍。

  儿子成了“网瘾少年”

  他爷爷家的不远处,就是一个游戏厅。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张妮的弟弟“小子”成了那里的常客,渐渐地历练成一个游戏高手。

  为此,他失学了。

  “把‘小子’给耽误了。”张立国摁灭手中的烟蒂,叹息道。

  “小子”小学毕业后,张立国先后找了两所寄宿学校,“一个远的,一个近的”。“远的”管不了,转到“近的”这里,还是一样,“晚上和一帮小孩爬墙出来,去上网”。“校长说管不了,我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打吧,他这么个可怜孩子,下不了手。后来就不上学了。”张立国对记者说。

  为了“拴住他”,家人四处为他找工作,“因为太小,干不了”。2005年夏天,家人终于在离家很远的一个洗车场给他找到份擦车的活。

  “自己挣的钱,除了吃饭就是上网。”“小子”的堂叔张涛如是描述他的现状。

  《新京报》记者刘炳禄,看到的是孩子的另一面。

  在二审开庭前两天,他来到清河采访。两天里,他时刻观察着“小子”。

  “他一个人住在爷爷的家里”,“一段白菜、半把挂面”,就是他的“全部粮食”。

  关于此,刘炳禄和孩子有一段对话——

  “你每天就吃这个?”

  “就这个下一顿也没有了。”

  “下一顿怎么办?”

  “下一顿再说吧。”

  “小孩很瘦”,刘炳禄用“就像一个棒子”来形容他的瘦弱程度。

  虽然只有短暂接触,刘炳禄觉得这个孩子“挺聪明”。跟他谈话,“很有条理”。虚岁才15岁,“做饭知道省吃俭用”。

  那次和他聊天,刘炳禄得知这个孩子从9岁那年(丧母之时)起,一直可以自己做饭、炒菜,开始自立。“去买油买面,他会砍价。会合理地安排这些钱,支撑这个家。”

  谁救了张新亮

  本刊记者 (李秀平)如果没有张新亮的亲人们坚持为他伸张正义、如果不是韩淑娟的亲人们善良、如果不是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5年度掀起“疑罪从无”风暴,张新亮会是另一番命运。

  四位叔叔:坚持不用指定律师

  “家里人都认为,杀人的,绝对不是张新亮。家里一致同意请律师,而且还要请‘高’一点的律师。”在解释“像张新亮这种可能会被判重罪的情况,司法机关会为其指定辩护律师,而家人为什么坚持自己请律师”时,张新亮的四叔如是说。

  “家里人”包括张新亮的父亲、叔叔、姑姑、婶子等亲人。

  “根据现场(看),张新亮没有这个思路,又是剪电话线又是伪装现场,他做不了这么高难度的事;现场有喷溅血迹,而张新亮穿着那身衣服五六天都没换过,衣服和鞋上一点血迹没有;那天下午他送了两趟货,杀了人还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去送了两趟货,凭我侄子的智商做不到。”

  “外面有人杀妻,是有了‘小蜜’。张新亮这个样子能有什么?他媳妇聪明能干,怎么会把她杀了呢?”

  ……

  2006年1月1日,张新亮的几个叔叔七嘴八舌地对记者说。

  当初,案件一到邢台市检察院,他们就请了石家庄的宋振江律师。

  “一开始,请律师的费用是张新亮的父亲承担的”。张立保突然撒手尘寰,几个弟弟觉得责任落到了自己头上。

  后来,案件两次被河北省高院发回重审,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这种情况下,“家里人一致表示要去北京,把最好的律师请来”。

  张新亮的一个叔叔来到北京。几经周折,他来到司法部某研究机构。

  “如果张新亮是杀人犯,我这个当叔叔的去陪绑。”说着,他拿出邢台中院第一次判处死刑和第二次判处无期徒刑的判决书:“全世界有这样的判决书吗?就差两个字。”这两份判决书,全家仔细核对过,所有内容都一样,惟有第一份判决上的“死刑”和第二份的“无期徒刑”这几个字不同。

  “司法部的人看了这样的判决书也很吃惊”。后来,“司法部的人”帮他找到了顾永忠律师。而后者也是“发现案子判得有问题”,答应出庭辩护。

  2005年4月27日,河北省高院开庭审理张新亮一案。顾律师的精彩辩护,博得了张家人一致称赞。

  妻子家人:没有落井下石

  说到张新亮无罪释放的原因,顾永忠特别提到了韩淑娟的亲人。他们没有像佘祥林的妻子一家那样给有关机关“施加杀人偿命的压力”。

  事发前几天,一场盛大的羊绒交易会在清河县城举办。

  1999年10月8日,张新亮开着自己的三轮车把家住乡下的岳母接来看热闹。13日,交易会结束,他又用三轮车把老人送回了家。

  这个生育了7个子女的贫寒母亲做梦也没想到,此次一走,竟是和心爱的小女儿诀别。惊闻噩耗,老人痛不欲生。

  但在得知公安局把女婿当成杀害女儿的凶手抓起来时,善良的老人连连摇头:“小亮连个鸡都不敢杀,还敢杀人呀? ”

  韩淑娟的一位哥哥也是做汽车配件生意的,与妹妹一家常来常往。韩淑娟的两个外甥女在县城上学,就住在姨妈家里。韩淑娟遇害后,警方对三人都做了调查。“人家没有一个人跳出来证实或怀疑是张新亮所为。”张立国告诉记者。

  后来,《清河报》对案件做了报道,文章活灵活现地把张新亮描述为“邪恶的”杀妻凶手后,善良的韩家人开始疑惑了。张妮告诉记者,她曾听见姥姥自言自语:“不是他,能是谁呢?”

  “偶尔,姥姥会冒出一句‘反正已经没这个闺女了’。”张妮说。

  张新亮无罪释放后,他的叔叔们打电话给两位老人,说让张新亮去看看他们,老人回绝了:“6年多了刚放下,一见到他又勾起来了。”

  老人也许是怕见到女婿,又“勾起”失去小女儿的彻骨之痛,也许依旧在疑惑女婿是不是杀死女儿的人。毕竟,案件还没有真相大白!

  河北高院:“疑罪从无”风暴

  《燕赵都市报》在盘点2005年“河北法治进程”时,张新亮案被列为“影响河北的十大案件”之一。“‘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理念被司法实践广泛采用”位居“年度经典”的首位,而经典表现的例证也是张新亮案。

  河北省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朱良酷在点评此案时说:“……以往基于种种原因,法院对于证据存在问题的案件,往往不愿也不敢选择宣告无罪,而是降格以求,该判死刑的判死缓,该判死缓的判无期,‘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不能完全贯彻……近几年,类似张新亮这样被宣告无罪的案件不断增多。”

  报道援引省高院的消息说,该省在严惩严重暴力犯罪的基础上,凸显的一个亮点,就是保证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我省各级法院共宣布无罪74人。”

  在这样的背景下,张新亮成了法治进步的见证者。

  专家谈司法机关面临的挑战

  本刊记者 (李秀平)“疑罪从无”理念,办案人员在理论上明白了,但对严重案件做不到。“要么是‘他’,要么放人”,这是办案机关遇到的最大挑战。

  “这是典型的迟来的正义!”2005年12月21日,顾永忠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

  20天前,他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特快专递”来的张新亮案的终审判决书后,提笔在判决书文尾的“空白处” 写下两行文字:

  2005年12月1日收到,挂号送达。

  张被关押6年又40天。

  “判决书在2005年8月8日就出来了,12月2日才放人,又多关了116天!”他说。

  顾永忠是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研究中心教授、全国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

  公检法错在哪里

  《法律与生活》:张新亮在公安局做了交代,说妻子是他杀的。交代起了什么作用?

  顾永忠:张新亮被抓后,做了一次交代,说自己掐了妻子脖子,又用刀子捅了她。这个口供,成了一审判处张新亮死刑的重要依据。

  我个人始终认为,不能定张新亮的罪。该案的证据和事实存在明显问题:除了那份口供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而那份口供又有刑讯逼供的嫌疑。

  1.从认定看:一开始就查实了张新亮的活动时间。虽然被告人那天的活动时间从证据看有些出入,但送了两趟货是客观存在的。计算客观时间,也基本排除了他,他没有作案时间。我让别的司机以通常的速度“走”了一遍张新亮当初送两趟货的路程,结果也是张没有作案时间。

  2.从动机看:为什么要杀人?谁对死者有这么大仇恨?办案机关抓住他女儿谈到爸妈关系,说“打过架”,认定是张新亮。案发头一天晚上,丈夫还拉着妻子去买尿盆,去姐姐家串门,看不出深仇大恨的迹象。

  3.从作案手段看:历次判决书描述,张新亮从外面回来,就是杀他妻子来了,还带着刀子,看起来是“蓄谋”;但他说妻子睡着了,他叫醒她让她拿灯泡,像是临时起意。杀人后,他还从容地破坏了现场,去拉了两趟货,这点一般人很难做到。

  4.从作案工具看:始终没有找到。“来路”和“去向”都说了多次。他已经承认了,应该是客观的,为什么找不到就有问题。

  5.从现场看:陌生电话、陌生人。除了孩子证实,一个邻居在修窗户,刚好看到,(张新亮家)门口停着一辆摩托车,旁边站着一个陌生人。这个陌生人和陌生电话都没有查。

  无罪判决为何姗姗来迟

  《法律与生活》:“一年多下一个判决,六年下了四个判决!”张新亮的亲人对案件审理耗时过长反应激烈。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顾永忠:一审法院最初认识有偏差,后来就不是了。原因有几个方面:

  1.对被告人的口供看得非常重。这个案子体现了公检法办案重口供。虽然当事人后来推翻了自己的口供,但对办案机关来说,只要你承认过他们就相信。他们还认为,张新亮说的现场情况和实际一样,“打出来的不一定这么一致”,但他们忽略了发现死亡后,张家人和公安局的人在现场进出,一切都听的清楚看得清楚,对案子自然有所了解。

  2. “疑罪从无”理念在办案人员当中还未树立。在理论上明白了,但实际上,对一般案件能做到,对严重案件做不到。“要么是‘他’,要么放人”,这是办案机关遇到的最大的挑战。张新亮一案第二次、第三次判无期徒刑,就是这种思想主导的结果。这种现象在司法界普遍存在。

  3.二审法院三次都发现了问题。两次发回重审,一是顾及情面,没有直接改判;二是面对这种案子,一审法院不敢判,二审法院也不敢判,怕一旦错了担责任。

  记者手记:“举动”何时来

  张立国给侄子算了一笔账:“出了这个事(指韩淑娟被害),死了人(指张立保之死),损失了十多万(指汽车配件 ),这几年少挣了十多万。还冤枉了个人(指张新亮)。”

  张新亮一家对邢台中院“有意见”,对清河县公安局“意见更大”。

  “把张新亮身上400多元钱,摩托车钥匙都搜走了。箱子里的3700元钱和账本,都拿走了。三轮车被开到公安局,至今没有下落。”

  “咱人没罪了,咱那东西还有罪呀?就是有罪,这个案子也没有附带民事赔偿,他们把我们的东西拿走算什么呢?”

  “现在人出来了,房子还被锁着,他们应该有‘举动’吧?”

  据了解,此案涉及国家赔偿。张新亮六年多时间有价,其他损失难以用金钱补偿。

  张新亮一家的不幸推动了“疑罪从无”时代的到来。回首从“疑罪从轻”到“疑罪从无”转变的漫长历程,看今日张新亮一案虽“疑罪从无”却因是“迟来的正义”而大大加深了当事人的痛苦,我们期望正义不要迟到,从“迟来正义”到“及时正义”的历程,短些再短些。公检法都能有勇气做到:“要么是‘他’,要么放人!”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6年2月上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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