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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球迷变身网络赌球庄家 下线投注动辄上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0日22:00 央视《法治在线》

  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2月20日播出“赌注”节目,以下为节目实录:

  协拍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电视台

  导视:他,是一位年轻的父亲,却无法听到女儿叫出的第一声爸爸

  他,也曾憧憬美好人生,却陷入网络赌博的漩涡中不能自拔

  敬请收看第一现场:《赌注》

  演播室:

  俗话说,大赌伤身,小赌怡情。这句话究竟有没有道理,了解完屏幕上这位年轻被告人的人生经历后也许您就有答案了。他叫王欣,被捕前是非法赌博网站——宝盈网的北京地区代理商。而宝盈案是2005年全国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中,破获的涉及省市和参赌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2月16日上午,王欣在北京接受了法律的威严审判。

  2月16日上午9:00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记者现场:包括来自中央和北京本地的10多家媒体16日一早就来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法庭内也已经是座无虚席。大家对这起案件如此关注,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宝盈案影响大,曾是全国禁赌专项行动中破获的涉及省市和参赌人员最多的一起案件;二是被告人王欣担任这个网站在北京的下级代理商期间,涉案金额也高达1亿多元。现在,让我们一起走进法庭,等待宣判结果。

  (法庭现场:被告人进入)

  被告人王欣,今年35岁,北京市人,涉嫌罪名——赌博罪。

  负责这起案件的审判长是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孙丽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欣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身处被告席的王欣此刻最关注的也许并不是自己是不是会被判有罪,因为在这起案件1月13日开庭审理时,他在法庭上说的最多的三个字就是“我认罪”。而为了让他对罪证心服口服,公安机关的侦办过程却历经艰难。

  (2004年10月 北京)

  2004年10月初,当人们正享受着“十一”长假安逸的气氛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民警们却紧张忙碌着,他们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网站。

  网站是一家名叫宝盈的公司开办的,总部设在台湾省台中市。主要业务是利用互联网组织“赌球”、“

六合彩”等赌博活动。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徐永)台湾宝盈公司从2004年3月份以来,开始渗透到内地,而且他蔓延非常迅速,很快就波及到了22个省,危害比较大。

  警方从纷繁复杂的案件材料中梳理出相关线索共计208条,目标直指宝盈网在各地的代理商。不过,设在网上的赌场,交易人用的都是一些虚拟的代号。北京警方要寻找一名绰号叫“王大哥”的人,线索就仅仅是一个手机号码。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 赵队长)不好查,各方面都不好查,通过电话咱们只能知道使电话的人是谁,那么这个人我怎么去找到他,这就很费劲。

  警方调查发现,线索中提供的手机号,先后有好几个人使用过。人不好查,他们把注意力转向赌徒最关心的赌注、和与赌注有关的球赛上。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 赵队长)赌球有一个规律,你今天赌完了,你明天就要给人钱。大家都知道五六日都有球,尤其是五大联赛,那他在这个期间有赌球就有下注的,那么马上第二天或者第三天就有人给他汇钱。

  通过调阅银行交易记录,王欣第一次明确的出现在办案人员面前。他从2004年开始,每周一二都会有大量资金进出账,有时候多达几十笔,一个月下来总额达到二三百万元。

  同期:(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 赵队长)通过对他银行帐目的查询,发现他每隔七天他帐目就要非常繁忙的忙一次,而且交易量很大,这就是一个赌球的特点。

  警方当即分兵两路出击:一方面,网监等部门对王欣的网上活动进行监控和分析;另一方面,治安侦查员对他进行跟踪,摸清他的日常活动规律,查明是否还有别的庄家与他联系。

  民警们的昼夜监控和网上数据分析终于揭开了王欣的神秘面纱。他不仅从宝盈公司租用了账号坐庄,而且在自己的账号下又开设了新的账号转租出去,使这些人成为他的下一级庄家,负责寻找赌博的下线。

  抓捕王欣的时间选定在一个英格兰足球超级联赛的比赛日。因为每当有球赛、能赌球的时候,王欣等人便会上网。

  (2004年12月19日 王欣的家)

  王欣的电脑上显示的正是宝盈公司的赌博网页

  王欣用于下注赌球的银行卡

  王欣用于赌博的账号

  王欣对下级会员赌博情况的记录

  王欣经手资金1亿多元 可他为何连连喊亏

  新兴的电子证据怎样戳穿网络赌博的罪行?

  网络赌博作为新型犯罪,定罪量刑引人关注。2006年1月13日,王欣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王欣的罪刑以及相关涉赌金额应该如何认定。

  2006年1月13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担任这起案件公诉人的是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佟奇和李凯。他们最关注的就是对王欣犯罪事实的认定。

  公诉人李凯:什么时候开始网络赌博?被告人王欣:2004年2、3月份。

  什么时候成为代理?03年底,04年初。

  代理商的获利方式是什么?退水和杀成。退水相当于劳务费,1%。杀成是杀客人的注,自己承担输赢结果。

  出租账号一共几个?五六个。租金多少?最开始(每月)1500元一个,后来850元。

  退水、杀成和出租赌博账号是王欣在担任宝盈网代理商期间的主要获利方式。,由于他的下级代理商和赌客的投注总额高达1亿多元,那么按照1%的比例提成,仅退水一项,他的总体获利就相当于百万,十分可观。但是王欣本人却一再表明他没有挣钱。

  被告人 王欣:最后应该是没挣,自己赌也输,有时候客户之间互相冲抵,输了很多。

  公诉人 佟奇:担任代理的目的是什么? 王欣:为了挣钱。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公诉人李凯:刑法条款并不要求被告人,必须在赌博中实际获得利益,牟利只是一个目的。王欣为什么没挣到钱,恰恰在于担任网站代理人的时候,他自己还从事赌博活动,他挣的钱,又用于投注了。

  在法庭上,王欣的涉案金额究竟该如何计算是控辩双方的最集中的交锋点。公诉机关认为,2003年11月至2004年12月,王欣利用从他人处获取的赌博网站三级及二级代理权限,管理下级代理商和会员投注金额共1.2亿多元。认定依据主要来自北京网络行业协会电子数据鉴定中心做出的一份电子数据鉴定报告。

  李凯:鉴定报告指出……123881845元

  而王欣和他的代理律师认为,没有经手过这么多赌资。

  王欣的代理律师:其中有重复计算

  公诉人表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作出的鉴定已经对重复计算的部分进行过排除,因此起诉书中的数字表述是准确的。

  对于双方的这种争议,法院是怎么认定的呢?

  普通球迷为何变成赌球庄家 王欣会因此付出怎样的人生代价呢?

  记者:当被告人坐在被告席上的时候,内心往往悔不当初,王欣也是如此。究竟是网络赌博的巨大利益诱惑还是无法挣脱的赌瘾使他不能自拔、陷入犯罪的漩涡呢?

  在成为赌博网站代理商之前,王欣的职业经历可算是丰富。他干过推销、当过项目调研员,做过餐厅经理,还和朋友合伙开过一家汽车修理厂。但是,他为什么最终还是放弃了一个又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事业,而选择了前途注定黑暗的网络赌博呢?

  被告人:王欣 对于利益方面比较来说,可以说是相差挺多的,因为开正经行业,你必须要有投入,你要调查市场,你要把你的客户分析好了。比如说我一个月挣三千块钱,那你一晚上赌球,可能一晚上你就赢了三五千,这个区别就在于这儿。

  然而,这种错误的人生之路让他从一个单纯热爱足球的球迷变成了一个只看重胜负输赢的赌徒,并且在对金钱的追求中,越走越远。

  王欣:你进入(网赌)里头之后,你没有什么想法,就是去想这个事正确不正确,只是在想赶紧多营一些利、多还一些账,多挣一些钱,就是这些事情。

  记者:人好像机械的去运转?

  王欣:对。 因为这个赌博,也跟吸毒一样,有一种瘾,怎么说呢,你赌完之后,你老想去赌,就跟上瘾了一样。

  丧失了人身自由的王欣此时想的最多的就是自己的小女儿,被捕时她才9个月。在庭审时,他一直双眉紧锁,只有在刚刚进入法庭时露出了这样一丝淡淡的笑容。

  记者:当时你看到谁了?王欣:看到我爱人了。我希望他们不要有那么大压力。

  被告人:王欣 这是自己作的孽,自己认了呗,也该承受这些。

  检察官李凯:我们更希望的是不能要单纯看到王欣他这个从这个活动他能得到什么,而在这个活动当中失去了什么,失去了自由,那么我们就想告诉其他人,通过看王欣这个案件,好好的警示自己,赌博这个活动是沾也不能沾的,千万不要相信小赌怡情、大赌伤身这种说法。

  (2006年2月16日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

  导视:成本小,获利大,刑期相对较低 网络赌博挑战现有法律

  《法治聚焦:打击网络赌博急待加大刑罚力度》

  演播室:从王欣的犯罪历程中,我们能明确的感觉到,网络赌博让人不惜铤而走险、触犯法律的原因就在于巨额利益的诱惑。这种新型犯罪也引发了司法者和法律专家对现行法律规定的思索。

  司法机关在办理王欣案时发现,他用来从事网络赌博的工具主要就是一台

笔记本电脑和一些用于结算赌资的银行卡。就是这些投入极低的成本,产生的涉案金额却高达1亿多元。不过,包括王欣在内的很多从事网络赌博犯罪的人却清楚的知道,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即使有朝一日东窗事发,最多也只能判三年。

  公诉人:李凯 这样实际上给这些现在赌博的庄家们和代理人给他们一个心理安慰,他们认为我只要挣到钱了,我能挣很多钱,那么用这么多钱来买两年的刑或者买一年多的刑,他认为成本核算来讲会很核算,就会放纵他们继续从事这个活动。

  纵观近年来出现的网络赌博案件,涉案金额动辄上亿。与传统赌博相比,它不需要现实的场地等投入,因此成本更低、蔓延更快、危害也更大。但是两者的在最高量刑幅度方面,却完全相同,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田宏杰:这样就出现了一个赌博罪尤其是网络赌博,社会危害性很严重,和法定刑的低下之间,存在着一个不相均衡,有失刑法的公平。

  李凯:从基层司法机关来讲,应该是及时改变这个现状,因为他实际上反映的是什么,反映的是我们制定这个刑法条款的时候,当时的社会的现状。但是现在社会生活已经发展了,出现了网络赌博,按照法律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应该从立法角度来说,及时进行调整。

  我国对赌博罪的量刑规定,是在网络赌博出现之前出台的。那么法律规定应该如何适应社会变化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田宏杰 可以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或者说通过出台关于赌博罪的一些决定这样的方法,来调整赌博罪的法定刑。

  演播室:

  王欣的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但是由网络赌博这种新型犯罪引发的法律思考却没有停止。也许这起案件的判决意义,就在于通过司法实践来推动法律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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