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见义勇为帮人追劫匪将其杀死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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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2:33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黄珊 通讯员 汪次安 艾穗菊) 本是好心帮人追击抢劫手机的劫匪,却带上了非法持有的足以致命的凶器猎枪;在路上与劫匪狭路相逢,喝令停车无效,一枪打去,劫匪一命呜呼。日前,韶关市两级法院经过审理,虽肯定了被告有见义勇为的良好的出发点,但仍以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民间以违法行为对抗犯罪行为的私力救济方式,再次引起关注。
带上猎枪帮人追击劫匪 张联金,韶关市曲江区小坑镇黄洞村委会井头村村民。去年8月17日晚9时许,他接到小坑镇汤湖村“宏福”温泉老板张某的电话。张老板声音急促:“我店里的服务员刚被两个歹徒持刀抢走两部手机,歹徒骑一辆无牌红色摩托车,正往黄洞方向逃跑,其中一人穿红色T恤衫。你赶紧找人帮我抓歹徒!” 张联金挂电话后,立即从家中拿出一把单管猎枪、一把电筒。他检查发现猎枪没有子弹,又跑到同村的张某金家拿了一颗子弹,并叫张某金跟他一道去抓歹徒。出门时,二张遇见同村的林某华,又叫上了林一同前往抓贼。 喝贼停车无效一枪击毙 当张联金等人上到黄洞村委会门前坝公路上时,见到由小坑街方向开来一辆红色摩托车。张联金定睛一看,车上一前一后两名男子中,果然有一个穿着红衣服。张联金、林某华即跑到公路中间,大声喝令对方停车。没想到风驰电掣的摩托车仍然往前开,其中一名男子还手持尖刀。张联金见歹徒丝毫不减速,还驾摩托车朝他飞快驶来,只得后退一步避过。 见追到的歹徒要从眼皮底下逃之夭夭,张联金气不过,便举起猎枪,向距离约2米远的摩托车上的男子开了一枪。“砰”地一声,有人中弹。摩托车继续往前行约100米后,撞跌在公路边的水沟上,中弹男子从车上趴倒到地上,另一男子逃跑。 张联金见状,也有点心慌,立即给公安机关及村委会主任打电话,报称自己“用猎枪打倒了一个逃跑的‘贼佬’”。事后经查,被张联金击毙的男子叫丘某才,经法医鉴定,他被枪弹击中胸部造成心、肺破裂死亡;逃跑男子姓陈,在逃。 抓贼方法不当轻判8年 韶关市曲江区法院审理认为,张联金本是助人抓贼,有见义勇为的良好出发点,但是,他一枪打出去,有放任致人死亡的结果发生,有间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因此,他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此外,张联金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猎枪一支,又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应数罪并罚。 综合考查案情,加上张联金案发后主动向警方自首,法院依法对他做出减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附带赔偿死者丘某才家属的经济损失152511.44元。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这一判决。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