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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聘电话竟是公用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46 华夏时报

  公司招聘电话竟是公用电话

  尽管张小红心里有些害怕,但340元对于她来说,相当于一个多月的房租。她仍然坚持让对方退钱,可能是由于担心张小红的吵闹会影响到其他应聘者,杨小姐跟黑西服嘀咕了几句,说钱可以退,收据要交回来,让她到另一个房间里拿钱。张小红把两张收据一并交给了对方,不一会儿,杨回来只给了张小红100元,告诉她:“这100元保证金就不收你了,另外
240元退不了,我们给你联系工作也有成本啊,你不就是想要一份工作吗?好办,这是一家公司,按照上面的地址、电话过去,他们会给你安排一份工作的。”说完给了她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昌平区某某公司的地址和电话。

  无奈之下,张小红离开了这个让她满怀希望又让她无尽失望的803室。试着打杨小姐留下的昌平区某某公司的电话去,对方说自己是公用电话,已经连续好多天接到有人找某某公司的电话了。张小红知道,自己的钱是要不回来了,月薪4000元的求职梦也破碎了。

  遭遇·诚聘变成“学托儿”

  再次应聘570元又打了水漂儿

  有了上次的教训,张小红不再轻易相信报纸上刊登的“豆腐块儿”似的招聘广告。在网上,她很快找到了某房地产公司的招聘启事,说招聘房地产经纪人,月薪3000-5000元,有报销、有提成、有奖金还给上三险,而且学历不限。这让张小红再次兴奋不已,同时她也提高了警惕,事先打电话询问应聘经纪人要不要收钱。对方很明确地告诉她,不收钱,来之前要带好两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

  职前培训屡次加价

  张小红带着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到了菜户营桥附近的一座写字楼面试。到应聘地点后她发现该公司自称为“奥斯顿公司”,并不是所谓的某某房地产公司。当天面试的人很多,面试官是一位自称姓刘的女士,来参加面试的人都被单独叫到一个小房间里。刘女士先说工资待遇:责任底薪是1000元,提成10%,车补、饭补、话补按所完成任务额的2%提。并说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出租写字间和公寓,任务额很容易完成。而通过面试的人员都必须参加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费共计700元,公司出380元,个人出320元。个人出的320元在第一个月发工资时以奖金的形式返还。在每个人都顺利地通过面试后,张小红和其他求职者都当场交上了320元。而找到培训机构后,对方又表示320元只能培训不给证书,想要证书还得再交50元,张小红一想320元都交了还在乎这50元吗?也就如数补齐了。“这种步步深陷式的招数让人有苦说不出。”张小红事后说。

  学员出身“殊途同归”

  在培训时,张小红发现学员共有八九十人,乱哄哄的,什么样的人都有。一打听,才知道差不多都是与她应聘同一家公司的,但获取招聘信息的方式不同,可谓“殊途”——报刊和网络上都有,面试地点也各不相同——有方庄、国贸等多处;所交培训费也不一样,可谓“同归”——从230元到280元再到320元不等……后来老师在上课时又要学员自愿买教材,共60元,但说明考试的题目都在教材上,为了顺利过关取得证书,几乎所有的人都掏钱购买了。

  两天的培训后,老师告诉他们,证书要等到他们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两年后才有资格考。随后便像是招聘双选会一样,老师一个个地念各公司的名称和待遇,每念完一个就问有没有人想去,想去的直接跟“经理”走就行,这时诚聘已经彻底变成了代聘。但噩梦并未就此结束,张小红跟着一位李经理去了“北京蓝宝国际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东方茗苑分公司”。

  上班两天自动离职

  巧合的是这家公司也在南曦大厦,接着她又被收取了140元手续费,说是做胸卡,但张小红观察公司里没有一个人戴胸卡,又填了份简历,就算是正式上班了。

  她注意到公司内没有营业执照和房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后来一打听,公司内的职工也都是来了不到一个月,他们到公司后每天安排“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并考核,公司一直称不合格,其中一位考核不合格的已被公司要求签订自动离职书,感觉不对的张小红只做了两天就找借口离开了公司,而“经理”此后也没再找过她。

  遭遇·特聘变成“招小姐”

  聘公关经理原是招坐台小姐

  经历了两次“挫折”,张小红的时间已经耗去了十多天。她有些怨天尤人,到底是老天的安排还是命运的捉弄,她甚至想也许应该离开北京。可是当她给家里打电话时,她又不愿意把自己的遭遇告诉父母,她谎称自己在北京已经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月收入在两千元左右。她告诉妈妈,弟弟的学费会按时寄回去的,别为她担心。

  从小就要强的张小红不想就这么放弃,她不相信找不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一则“特聘公关经理”的街边广告引起了她的注意,月薪上万,这是她连想都不敢想的。拨通电话后,对方直言是中介公司,代歌厅招聘“坐台小姐”,月薪可达万元……没等对方说完,她气愤地挂断了电话,想到“招聘”变成了“招小姐”,张小红十分郁闷,第三次找工作也就此宣告流产。

  事后

  投诉满七日仍无消息

  三次应聘的经历让张小红总共付出了八百多元,2月16日,不甘心一无所获的她来到了丰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把她的经历反映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做了记录后,出具了一份书面通知,告诉她5个工作日后给她答复。可直到现在,7天已经过去了,她仍旧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

  张小红来北京已经近二十天了,可是她还没有找到工作,来京前的积蓄也所剩无几,还有弟弟就要开学了,她不知道是留下来继续找工作,还是回老家……

  张小红清晰地记得,正月初七那天早晨的小雪让她感觉到丝丝的温暖,因为那时候她的心里充满了希望;而现在,北京街头的阳光让她时时以为春天已经来了,可是她却感觉到了自己的单薄。希望啊,希望在哪里?她在心里轻轻呼唤……

  追访

  求职发生纠纷可联合受害者报警

  昨天下午,记者从丰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关于张小红所反映的情况已经被受理,目前已经将此事转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具体处理,至于什么时候有结果,还无法确定。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存在很多非正规的中介公司,它们多集中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民工较集中的地区,朝阳、丰台、海淀等区的城乡接合部居多。其主要分布区域有:朝阳区的八王坟长途汽车站一带,海淀区的公主坟一带,丰台区的木樨园和六里桥附近。主要是利用返城务工农民和其他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心理,把过时、作废或虚假的用工信息提供给应聘者,从而获得求职者的钱财,其中上当者不乏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甚至有些是北京本地人。工作人员提醒应聘者,在求职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可报警或将相关情况反映给中介公司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律师可同相似经历者一起报警

  那么中介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欺诈呢?北京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峰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数额累计在2000元以上的就构成诈骗罪,中介公司肯定不只招聘张小红一个人,所以已经涉嫌诈骗。张小红可以找到几个有相同经历的受害者,当损失金额累计超过2000元时,就可以向警方报案。

  工商局取缔发布虚假信息的公司

  中介公司通过报纸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那么报纸是否有义务核实其所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呢?谁该对没有营业执照的“黑中介”进行监管呢?记者从丰台区工商局获悉,单位或个人在媒体上发布广告,要向媒体出示相关的证明,其中包括营业执照、产品的合格证等,而报纸对信息的真实性也有义务核实。对于那些没有营业执照的所谓的“公司”,工商部门要依法取缔。即便是某些中介公司有营业执照,但是他们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应聘者钱财的行为,工商部门也将依法监管并查处。同时,写字楼在对外出租时,也应该有相应的手续对“公司”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让那些“黑公司”没有容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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