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为躲井盖造成3死2伤 肇事者状告交警喊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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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6:1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蕾) 为躲避一块浮搁在路面上的井盖,司机赵达文驾车造成一起3死2伤的交通事故,经海淀交通支队认定赵达文当时属超速驾驶。后经法院一审判决,赵达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并赔偿受害者90多万元。法院判决后不久,赵达文便将海淀交通支队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对他超速驾驶的认定。今天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 庭上赵达文的律师刘博今说,经鉴定,赵达文当时的车速为77公里/小时。事故发生
然而对于赵达文当时是否能看到限速标志牌的问题,海淀交通支队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并未作出正面回答,而是就该案是否在法院受理的范围内提出了质疑。该代理人表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对事实的陈述,他们并没有作出行政处罚,因此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赵达文对此无权起诉。之后法官宣布休庭,并表示将进一步审查确定是否受理。 庭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代理人才表示,赵达文没看见限速标志牌并不代表他不知道。该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他们经过缜密调查得出的结论,没有掺杂任何主观臆断。另外该代理人还表示,他们对每起交通事故作责任认定都要经过三级审查,可以说认定书100%的准确。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