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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泼硫酸烧伤妻女 刑前留遗愿给女儿整容(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3:23 重庆晨报

  

男子泼硫酸烧伤妻女刑前留遗愿给女儿整容(图)
小霞的身体遭受了严重的创伤。记者 刘虎 实习生 姚伟/摄

  一万州男子临刑前痛悔自己犯下的罪行;承办此案的法官带头捐款,希望无辜的孩子能走出生活的阴影

  本报讯 因不满妻子提出离婚,将满瓶硫酸砸向妻子,结果不仅让妻子身受重伤,而且还将女儿毁了。受刑前,万州男子张泽留下遗愿:给女儿整容,让她不再是“丑八怪”。

  承办此案的法官严学万被感动了,带头捐助,并于昨天联系上本报,希望社会各界给予帮助,让无辜的孩子走出生活的阴影。

  父亲受刑前的遗愿

  去年9月29日,市二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泽死刑。

  据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法官介绍说,在法庭审理时,张泽见到了自己的爱女———一个看上去让人害怕的“怪物”,他禁不住号啕大哭,连称:“我对不起她!”

  今年春节前,张泽被市高院刑事终审裁定核准执行死刑。行刑前,张泽称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并提出了一个临终遗愿: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整容,并健康快乐地成长。

  女儿现在“想”放牛

  而庭审时被带到现场的小霞(化名)让严法官无法忘怀。那个无辜的小女孩现在变好看些了吗?上学了没?前天,严法官和同事刘建国冒着蒙蒙春雨,前往万州区P渡镇看望小霞,并送去捐款。

  张泽的妻子谭芳(化名)告诉严法官一行四人,事发后,她们一家三人(伤者还包括张泽的岳母)的治疗费共花去了7万多元,不但用尽了积蓄,而且还欠账上万元。为了还账,谭芳五旬的父亲还要外出打工。而一家人一年省吃俭用,也只能积攒两三千块钱。

  “自从毁容后,我都不出去和别人耍了。”谭芳说,因为自己模样太“恐怖”,免得引起别人的反感,女儿也跟她一样,只能整天呆在家里。谭芳说,她痛恨张泽,但也与张泽有同样的心愿:“女儿还小,希望她不再像现在这个样子,能和其他小朋友一样过上正常的生活。”

  小霞5岁了,同龄的小朋友都高高兴兴地上幼儿园去了,但小霞却不肯。谭芳说,她曾带小霞到医院去咨询过,得知后续治疗费用要数万元,只得放弃。

  “妈妈,我不上学,给我买条牛来放!”在谭芳家,小霞的一句话令严法官一行四人心酸。

  “小霞是无辜的,但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希望大家都能献出一份爱心,帮助这个不幸的小女孩。”严法官昨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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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凶外逃给女儿寄生日礼物

  严学万法官昨天向记者介绍了张泽作案、潜逃及被抓获归案的全过程。

  妻要离婚他决定“报复”

  张泽是万州区郭村乡人,1998年认识了该区P渡镇石人村姑娘谭芳,两人于2000年2月结婚。由于谭芳是独生女,婚后,张泽到谭家做起了上门女婿,次年有了女儿小霞。但因为经济拮据,小两口常磕磕绊绊。

  2004年8月2日,在万州城区当“棒棒”的张泽被通知到法庭进行离婚调解。张坚决不同意离婚,法庭决定当月16日下达民事裁定。

  “你变心,我也要让你痛苦!”张泽后来在公安机关供述称,不久后,他就在一药店花4元钱买了一瓶浓硫酸,并下定了“报复”妻子的决心。

  女儿受伤变成“男儿身”

  当年8月6日,张泽手提硫酸瓶赶往岳父家。得知妻女藏在卧室不肯见他,张一气之下踹开大门,冲了进去。张泽准备拉走3岁的女儿小霞,谭芳却将小霞紧紧抱住不放。张泽气急败坏,当即将硫酸瓶砸在谭头部,玻璃瓶破了,浓硫酸顺着谭芳头部下淌,并溅到了小霞面部及身上。

  听到惨叫声后,张泽的岳母跑进卧室,见到女儿和外孙女的惨状后,岳母拼命拽住张泽,因此沾上许多浓硫酸。张泽随后逃离现场。

  经治疗后,张泽岳母的头面部、左肩部留下了轻度烧伤痕迹,而谭芳和小霞则身受重伤。其中,谭芳面部留下了面积达24平方厘米的明显伤疤,双眼睑外翻、耳廓明显畸形;小霞左眼周粘连、嘴下唇外翻左歪、颈部活动度完全丧失(系三级伤残),左上肢功能丧失(系七级伤残),全身遍布红色疤痕。最不幸的是,小霞还缺失了双乳头,医生称长大后和男孩几乎没有区别。

  外逃为女儿寄回连衣裙

  案发后,张泽逃到了广东。2004年9月,万州警方将张泽上网追缉。据悉,逃亡期间,张泽思女心切。2005年4月6日是小霞的4岁生日,张泽还为女儿买了两套丝绸套裙,并化名“张松桥”,悄悄邮寄回家。但他当时不知道,自己撒出的浓硫酸已毁掉了女儿的容貌。当年5月19日,张泽在广州火车站落网。

  编后语

  这样的遗愿最好不再有

  看着同龄的小朋友高高兴兴地上幼儿园,5岁的小霞却“想”去放牛。很难想象,这样的决定竟会出自一个5岁小女孩之口。看来,这个孩子彻底受伤了,伤得最重的其实不是她的身体,而是她那稚嫩得不能再稚嫩的心灵!

  行凶的父亲张泽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并在受刑前留下了一个遗愿:给女儿整容,让她不再是“丑八怪”。不过,笔者想请问已经长眠于地下的张泽:面容或身体的伤害固然可以通过整容来处理,作为父亲,你留在孩子心灵深处的伤害,又能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消除呢?

  逝者如斯,来者珍惜!但愿像张泽这样的遗愿少一些,再少一些,最好是不再有!因为“弥补”有时总是苍白无力的。李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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