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首例男子酒后裸行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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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9日16:09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鲁蒙海 通讯员 韩春乐)一男子酒后夜间不休息,脱光衣服在招待所走廊里行走。旅店客人报警后,该男子被行政拘留。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呼市首例男子酒后裸体受处罚。 今年40岁的韩某是黑龙江省双城市来呼做生意的个体户。3月7日晚,韩某和朋友在饭店聚会喝酒。韩某醉酒后回到呼市火车站一招待所内,朋友让其休息,韩某不但不休息,
招待所住宿的客人见状报了警。呼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治安行动大队一中队值班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劝其穿上衣服,韩某不听劝阻,继续在走廊里裸行。民警依法将其传唤到治安行动大队,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韩某行政拘留7日。 3月8日,记者采访此案时,办案民警说:“以前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韩某的这种行为,警方只能对其说服教育,根据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韩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因此,警方对其作出7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