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小区遇害家人起诉物业索赔3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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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02:05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25岁的小军在自家楼下遇刺身亡,其父母将物业起诉至法院,索赔39万余元。两位老人称,儿子的遇害地点附近就是保安岗楼,当晚两保安脱岗,一保安事发时见到有人打架也没有上前阻止。昨日,海淀法院复兴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死者父母
事发当晚两保安脱岗 死者小军的父亲称,儿子大学毕业后在中关村做电脑生意,去年6月3日晚11时许,儿子回家时在小区自家楼下被3人刺死,而其遇害地点旁,就是物业公司保安平时值班站岗的地方。 两位老人称,当日本该有两名保安通宵值班,但事发时,两名值班保安均不在岗,其中一名保安看见歹徒动手,没有施以援手或报警,反而离开现场。小军被朋友发现时,已躺在地上流血半个多小时,行凶者也趁机离开。 他们认为,物业公司在此事中严重失职,应该对儿子的身亡承担赔偿责任,遂将北京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玉海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索赔39万余元。 玉海辉物业 保安无识别歹徒能力 法官宣读了公安机关对当晚值班保安的询问笔录:17岁的保安张某称,当晚11时许,他在出事地点发现有人打架,并听到金属落地的声音,他没管,后见没声了就又继续巡逻去了。 安居物业的代理人称,该小区从2001年起就由玉海辉公司接管,与自己无关。玉海辉物业公司的代理人认为,小军遇害是恶性刑事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侦破过程中;小区保安并不具备识别歹徒的能力。此外,该小区是经济适用房,根据相关规定,只有主要出入口需要全天有专人值守,而小军遇害的地点不属于主要出入口,物业公司没有义务派保安在此全天值守。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