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女子扮男人与女孩谈恋爱并诈骗钱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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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2日13:21 新闻晚报 | |||||||||
浓眉大眼国字脸,身板壮实,被告席上的薛某确实像“男人”。就是这个35岁的女人,隐瞒真实性别和姓名,和一名女孩谈起了恋爱,然后编造各种借口骗取女孩巨额钱财。骗行败露后,薛某被普陀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前天,普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假作男人谈恋爱
薛某略粗的声音在法庭上响起:自己从小就长得像男孩,衣着上一直都很男性化,曾经游泳五年的她又练过多年举重,相貌身材很容易引起陌生人的误会。她从未恋爱,退出“体坛”后做起了香烟生意。 “2005年5月,我与葛小姐的母亲成交了多笔生意,两人关系融洽,一次通电话时,葛母称我为‘小弟’,我这才发现原来葛母一直把我当‘男人’看。有一次,我去葛母的店里,结识了葛小姐。后来,葛母向我提出,希望我和葛小姐谈恋爱,我当时没有明确表示。后来,我们俩相约出去玩,又互发短信,无意中就建立了恋爱关系。与葛小姐交往中,我一直用‘大龙’这个名字,葛小姐和葛母从未知道我的真实姓名。” 手机号码露真相 “从去年6月开始,在接下来的四个月中,大龙以各种名义向我借了近40万元,均未写过借条,后来他只还了5000元。2005年10月,大龙说他要去南京,三四天过后也不见他回来。我对他起了疑心。爸爸通过大龙的手机号码,查到了机主的姓名、性别,然后大吃一惊,机主姓薛,还是个女的。爸爸查到了他的家庭住址,又发现停车场里他用借我的钱买的POLO车还在,就怀疑他没去南京仍在上海。紧接着,爸爸带着些人,加上我一共八人,到他家里找他。”葛小姐在证词中讲道。 “我下楼时撞见了这些人,他们一拥而上,把我拉进了POLO车,车上还挤着葛小姐及其父母、姐姐等人,车外还有两人盯着。葛父拿出事先写好的借条要我签字,一边还拿出计算器和我清账。借条上写着我一共欠了39万余元,我看他们人多,想着赶快脱身,就在两张借条、两份还款计划上签了名。”薛某说。 诈骗金额存异议 公诉人问薛某,当葛母误会时,为什么不及时向葛母说明身份,反而刻意隐瞒?薛某说自己做的是假烟生意,怕说了真名以后会惹麻烦。 公诉人提到,葛母称薛某到店里见到了她的女儿,说很喜欢她的女儿,又称自己是从德国留学回来的,家境不错,姐姐是开饭店的,她就同意两人恋爱了。薛某则坚称,是葛母要求她与自己女儿恋爱。 公诉人诉称,从2005年5月至10月期间,薛某以谈朋友为名,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购买轿车,为朋友购买高档名牌服装、金银首饰,共计39万余元。薛某有点激动:“其实只有十六七万元啊。” 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当庭向父亲下跪 从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时开始,薛某就低着头不断抽泣。庭审调查期间,面对公诉人的提问,薛某不断摇头重复着:“没用了,没用了,别问了,是我不对。” 庭审过半,一位60多岁的老者悄悄走进法庭。薛某见后显得很激动,“腾”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朝着这名老者看去,原来那是她的父亲。 当薛某听到自己可能所受的惩罚时痛哭流涕:“我骗葛小姐不是本意啊,我们本来只是生意上的往来,后来是我‘中邪’了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我对不起她,对不起我爸。我妈在我二十几岁时就去世了,我父亲年纪也大了,我会还钱的……” 在得到审判长的允许后,薛某面对坐在最后一排的父亲,重重地跪了下来,连磕了几个响头,哭喊道:“爸,我对不起你啊!”□记者焦晓虹 实习生梅囡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