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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被劫两小时内五次报警无人出警(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05:59 华商网-华商报
出租车司机被劫两小时内五次报警无人出警(图)

这是离事发现场只有500米的派出所,昨日下午3时派出所仍然大门紧闭。本报记者魏靖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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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遇抢劫后,在将近2个小时的时间内五次拨打“110”。遗憾的是始终无人出警。昨日,宝鸡26岁的出租车司机李某向记者讲述了3月10日凌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遭遇。

  驾驶出租车凌晨被抢

  出租车司机李某家住陈仓区县功镇,受雇给别人开出租,工作时间从晚上7时到次日早
7时。3月10日凌晨2时30分,李某开车行至大庆路供电局附近时,突然一辆绿色出租车冲到前头,拦住了去路,从车上下来两个人,拽开他的车门,什么话也没说,就把他拉出车,将他劫持上出租车后,一人下车开走李某的出租车。

  两车行至陈仓园,歹徒将李某的出租车扔在陈仓园,两歹徒让绿色出租车的司机开车到陵原飞机场,在陵原飞机场附近,两歹徒劫持李某下车,对李某拳打脚踢将其打倒在麦地里,抢走了李某的驾驶证、身份证及钱包里的100多元钱。随后,两歹徒又乘着绿色的出租车从原上向南返回市内,李某挣扎着从麦地里爬起来,在麦地边找到了被打时掉落的手机。

  派出所大门深夜叫不开

  李某告诉记者,他当时挣扎着爬起来,心想着如果速度快一定能拦截到歹徒。他拿出手机在3时31分给110拨去了电话,接通后,对方说让他先讲一下被抢的过程,他讲完后对方说:“好,我马上给你接到刑警队。”随后挂断了电话,等了10分钟左右,仍不见人来,着急的李某第二次给110拨去了电话,110接线员说:“我们已经给刑警队说了,人马上就过来!”

  约在凌晨4时零8分的时候,李某的手机响了,对方说是十里铺刑警队的,要求他讲一下被抢的情况,可是听完后,却告诉他“这事不在我们辖区,你继续拨打110”。这时,距离第一次报警已经过去了快半个小时,李某看到陵原派出所就在事发地点500米远的地方,他一边向派出所走一边给110第三次拨去了电话。可是当他走到派出所门口时,却发现大门紧锁,怎么也叫不开门。110电话也通着,他告诉“110”接线员,派出所没有人在,该咋办?对方说:“知道了,我们正在给你联系!”随后就挂掉了电话。

  两遭劫“的哥”都曾报警

  此时已经是4时15分,李某看到刚才带走歹徒的那辆绿色出租车又开了回来,原来这辆出租车也是被歹徒劫持的。司机姓窦,说自己也是身不由已,看到李某浑身是泥,让他快报警,李某说:“打了好几次,一直没人来,手机都没电了。”窦某将他的手机借给李某,并说他在返回之前也向110报了警。4时39分,李某再次向110打去了电话,110与长寿刑警队取得联系。

  5时10分,金台公安分局长寿刑警队给李某打来电话,但是并没有出警,而是让李某坐着出租车自己来刑警队。约5时20分左右,李某和窦某到达刑警队,此时,距离李某第一次报警几乎过去了近两个小时!

  “五次报警”基本查清

  经过一天的调查,昨晚,宝鸡市公安局形成“关于《华商报》等媒体反映市区公安机关接处警问题的”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指出,十里铺刑警队值班民警接警不出警,责任心不强是延误处警的直接原因。刑警队作为基层一线单位,接到110指令后应该按照接警先出警的原则立即出警,既然案件不属十里铺管辖,值班民警应立即向110及时反馈,但直到4时35分才错误地要求110与东街刑警队联系,是管辖不清的表现。陵原派出所便民措施不到位,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是导致此次接警不出警的又一原因。

  上述派出所、刑警队均在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辖区,对金台分局辖区存在的问题,宝鸡市公安局建议做全面深入的调查,查找原因,严肃处理,积极整改,并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教育全体民警吸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初步调查五次报警经过:

  第一次报警:3时33分,110接警员接到出租车司机李某报警:他在陵原飞机场秦王陵路口遭两人殴打并抢劫,两人已乘一辆绿色出租车向市区逃跑,赶快到西关路口和华通商厦后面的陵原路口堵截。3时35分,110接通了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十里铺刑警队值班电话,报警人和值班民警三方通话,值班民警让受害人第二天自己到刑警队来,并向110接警员说,赶快通知巡防堵截。电话挂断。110接警员当即用电台呼叫金台辖区所有巡防车,要求堵截绿色出租车。

  第二次报警:3时41分,110接警员接到绿色出租车司机窦某报警:他说刚才乘出租车的两人已在汉中路和曙光路交叉口下车。110接警员说,已接到这个报警,已经通知十里铺刑警队了。

  第三次报警:3时45分,受害司机李某到陵原派出所报警,但敲不开派出所大门,又向110报警。110接警员说:“十里铺刑警队人快到了。”李某很疑惑,“我现在陵原,怎么叫十里铺刑警队来……”正说着,电话挂断。

  第四次报警:4时02分,李某又打110报警,说警察还没到。110接警员便与十里铺刑警队联系说:“受害人仍在陵原,你们怎么还没去?”十里铺值班民警说:“陵原的案子怎么归十里铺管?请与金台分局东街刑警队联系。”联系后,东街刑警队答复:属陵原派出所管辖。110接警员与陵原派出所联系,陵原派出所答复:属金台分局长寿刑警队管辖。

  第五次报警:4时39分,110接警员与长寿刑警队联系,长寿刑警队迅速与李某联系,李某手机关机。长寿刑警队将情况向110中心反馈,110中心又将绿色出租车司机窦某的手机号告诉长寿刑警队,长寿刑警队向和李某在一起的窦某打电话,请求其到刑警队来配合调查。5时20分,绿色出租车司机窦某拉着受害人李某到了长寿刑警队。

  相关法规

  接110报警市区必须5分钟内到达现场

  公安部颁布《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对接警处警做出了具体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应立即下达处警指令。处警人员在接到处警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要做到快速反应,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在市区必须5分钟内到达现场,在郊区10分钟内到达指定现场处警。

  宝鸡市公安局长要求严肃查处

  请知情群众向长寿刑警队提供线索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来到宝鸡市110指挥中心了解遭抢“的哥”李某当晚的报警情况,市公安局局长雷建平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派市局督察处负责人赶到宝鸡市110指挥中心了解详细情况,调出当晚报警录音,认真核查李某的每一次报警情况。

  在核对完当晚110报警录音后,督察处负责人魏处长说:“经过调查,李某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确实有一些环节出了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会落实责任,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随后,在魏处长陪同下,记者一行来到离事发地最近的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陵原派出所,调查李某当晚在该派出所外报警的情况。下午3时,记者来到陵原派出所了解当晚情况,郑副所长讲,3月9日整个晚上,是他和一名姓胡的警官值班,但没有听到有人在凌晨敲门报警。魏处长当场对陵原派出所提出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打电话给所长,让马上在派出所大门口安装门铃,将派出所的电话公布在门口的显眼位置,以方便群众报警。

  在李某最后报案点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长寿刑警队,刑警队负责人讲,在接到市110指挥中心的处警电话后,他们与李某联系,李某手机关机。他们又向110中心反馈,110中心又将另一出租车司机窦某的手机号告诉长寿刑警队,长寿刑警队给和李某在一起的窦某打电话,鉴于报警人李某已没什么危险,刑警队让李某乘窦某的出租车到刑警队,但并没有民警出警。李某和窦某在5时20分开车到了长寿刑警队,在询问了情况后,让李某白天上班后再笔录。5时40分,窦某用出租车将李某送回家。

  宝鸡市公安局希望知情群众向长寿刑警队提供线索:电话:0917—3650275。(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张蕙 魏靖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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