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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救火医药费“刺伤”农民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2:09 重庆晚报

  

帮人救火医药费“刺伤”农民工

  杜世福扑火手臂、肩膀受伤

  本报讯奋不顾身替房东救火时摔伤手臂,医疗、误工费至少上千元。事后,房东只承认暂“借”100元。面对老婆、亲友指责,民工杜世福有些心寒:早知如此,打死也不管闲
事。

  事情缘起18日南坪长江村天台岗棚户区大火。杜世福,41岁,四川广安人,现在南坪做木匠。他称,当晚6时30分他回家时,火烧得正旺。见妻子已将家当全部抢出,他跑上楼房天台观察,发现火苗已蹿至1米外,10多人正用桶盆灭火。他上前帮助,当时天色已暗,地板布满青苔。“砰!”他足底一滑摔倒在地,顿觉右手臂巨痛。参与救火的租赁户严达志、房东傅显梅证实了他的说法。

  由于众人相助,傅家未被引燃。事后,杜世福找房东要钱看病。“她丈夫起初不认账,反而说没请我救火。没我帮忙,他家也烧不起来。”杜说。几次交涉,傅最终拿出100元,但称是暂“借”。

  当晚经医院检查,杜世福骨头未断,但右肩软组织严重挫伤,共花去医疗费131元。次日,政府做火灾登记,房东及邻居都叫他找政府。经争取,镇政府发给他200元补助。

  按医院说法,杜世福至少需换3次药,起码半个月不能干活。如此推算,医疗、误工费上千元。他称来自贫困农村,左手食、中指残疾,全靠右手干活。家中有一儿一女,都在上学,经济确实窘迫。昨晚,他感觉右肩胛剧痛,由于当时未对该部位照片,他怀疑骨折。但因无钱,不敢上医院。老婆、亲友这几天埋怨他多管闲事,“再痛都是自找的。”

  房东傅显梅对杜世福表示同情,但称“见义勇为该找政府。”何况自己给了杜100元钱,“已尽到责任。”

  南坪镇政府社会事务科彭女士称,按规定,补助金只有受灾户才能享受,发给杜世福的200元是政府挤出的。她称,杜此举是否属见义勇为,需经有关部门认定。她建议杜先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调查取证,形成报告上报镇政府,最后由区政府认定。

  随后,杜世福到南坪镇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做了登记称将上报领导,但接着说,“可能还是要去找镇政府。”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肖勇律师称,按照法律规定,杜世福是为抢救他人财物而受伤,在无法确定侵权人的情况下,受益人(即房东)应根据其受益程度及经济状况给予一定补偿。若杜认为100元太少,可提起诉讼。

  肖勇说,按照《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16条的规定,若见义勇为者为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其医疗、误工等费用,在受益人作出适当补偿后,不足部分由见义勇为发生地财政部门划拨专项资金解决。

  记者朱亮实习生郭炯/文毕克勤/图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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