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办教育组将全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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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5:03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国强)西安市教育部门将进行重大机构改革,决定将所有区县教育局下设的乡镇、街道办教育组逐步撤尽。目前,长安区已率先撤销了全区25个乡镇街办教育组。 长安区率先撤“组” 据了解,此次西安市教育局决心进行机构改革,撤掉乡镇街办教育组,其主要目的
3月17日,长安区教育局召开区教育系统会议,宣布撤销全区25个乡镇街办教育组。同时,原乡镇街办中心小学更名为乡镇街办中心校,由原乡镇街办教育组教育视导员任该乡镇街办中心校校长,全面负责该乡镇街办的教育、农技校、教育工会等各项工作。原乡镇街办中心小学校长任中心校副校长,主持中心校工作,其原职责职能不变。乡镇街办教育组撤销后,其资金财产和债权债务全部转入乡镇街办中心校。 撤“组”势在必行 今春起,西安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含信息技术费、取暖费),实施范围是全市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政府按照学生人头数、免杂费标准,直接向相关学校拨付补助资金。而乡镇街办教育组的存在,则使这个补助资金“多过了一道手”。 临潼区小金乡教育组从补助资金中擅扣一部分作为“教育经费”,本报在3月19日对此事进行报道后,临潼区教育局高度重视,负责人立即赶赴小金乡核实情况,并于当天做出严肃处理。昨日,西安市教育局已要求临潼区教育局彻查此事,做进一步处理。 尽管此类事件发生后得到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快速处理,但教育组这个“无经费来源”或“经费困难”机构的存在,使类似违规事件始终有存在的可能性。因此,西安市教育部门此次机构改革,应可进一步保证此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并将大幅提高教育部门政务工作的透明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