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私人老板开车摔伤腿 雇佣关系能否得到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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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5:40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记者 张文龙 实习生 张琦 报道:给私人老板开车时,不慎摔伤,算不算工伤?昨日,汉阳的吴先生来电咨询。 据其介绍,他是汉阳一家客运公司的司机,办理内退后,被一个挂靠在该客运公司的私人老板聘用开大客车。去年春节,他出车到京山县,一次从驾驶室下来时,不小心把腿摔伤。其后,治疗花了1万多元。可车主仅仅在其住院时支付了800元,随后便不管不问。“
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北共合律师事务所的陈会亮律师。陈律师介绍,是否认定为工伤,首先要看吴先生和车主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像吴先生的这种情况,他与私人老板间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因此,按照有关规定,他不属于工伤,“但可比照工伤,与对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吴先生可以诉至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