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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性命还是保眼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09:11 无锡日报

  早产儿的两难选择对早产儿来说,眼部血管发育的后半段只能留在出生之后完成。

  为了抢救他们的生命,氧气必须使用,但正是用于救命的氧气,有时会导致眼部血管畸形发展,形成一种可怕的牵拉力,最终会把视网膜从眼底撕扯下来,造成“人工盲童”。

  失明并非不可避免国内眼科权威、北大附属人民医院的黎晓新教授说:即使是正常使用氧气,也不能排除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危险。但早产儿视网膜病变并非不可避免。如果医院科学用氧,就会大大减少病变的几率;如果对用氧的早产儿进行眼科监测,尤其是抓住出生4至6周的最佳治疗期,完全可以避免对视力造成重大损害。“至少可以保住1.0的视力。”国内已出现相关判例在国内,已有相关判例出现。

  2000年10月,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曾做出鉴定书,针对洛阳一“人工盲童”失明案,认定医院“医疗行为存在明显不当”。江苏省高院也曾做出法医学鉴定,认定南京一医院对一名“人工盲童”的失明“存在过错”。在以上案例中,法院都判决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从30万到80多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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