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工人“蒙”了大年毛纺厂200名职工突然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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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0:2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麦果报道经营者出于成本考虑决定将企业迁至苏北,事先却没向职工说明,职工事先也没发觉任何“停产”征兆。前两天企业负责人突然宣布停工,只说愿意去苏北新厂的可一起去,工资结到3月10日后就不管了。 昨天下午,记者在新区梅村镇的大年毛纺厂门口,见到了部分要求老板补发工资和给予补偿的女工。女工们说,面对突然失业的困境,大家人心惶惶。大年毛纺厂因要迁走,
现场的女工激动地表示,厂里很多地方违反了劳动法规。员工汤凤华去年10月在早班时中指断了,厂里支付了医药费就不管了,没给予分文工伤赔偿。许多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些人有劳动合同但根本没在劳动部门备过案。河南来锡打工的小胡今年只有15岁,她向记者表示,厂里有不少像她这样的“童工”,干的是最危险的细纱工种。 记者咨询市劳动局得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当企业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对职工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标准按年限发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造成损失的应给予额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还应出示解聘证明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