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铜箔“回娘家”牵出销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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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0:2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宜兴市检察院日前以涉嫌收购、销售赃物罪,对周某依法提起公诉。论起该案的来龙去脉,颇有一说。 去年12月10日晚上,宜兴一铜厂被盗走块状紫铜箔15块,计600余公斤,价值2.7万余元。报案后,由于线索少,公安机关一时未能破获。3天后,该厂职工韦某等人在查看本厂前一天从万石镇某金属加工厂收购来的废铜时,一眼认出其中600余公斤的紫铜箔正是本厂
原来,被盗紫铜箔先是被丁蜀镇一废品收购店收购,该店店主周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以每公斤14元从两名四川人手中购入,后又以每公斤20元通过和桥镇的王某卖给了万石镇金属加工厂,而该金属加工厂又以每公斤32元卖给了被盗的厂家。短短5天里,这些紫铜箔几易其主,最终被失主所收购。 (蒋海国汪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