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要聘女秘书业主质疑工资出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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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5:44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马琳洁通讯员刘正金报道近日,南头一住宅小区业委会公开招聘专职女秘书。该小区业主李某致电本报询问:业委会成员是否该领报酬尚未有定论,如今业委会招聘秘书,工资由谁来付? 据介绍,该小区业委会近日发布招聘一名专职女秘书的招聘启事,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文秘、中文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月薪面议。
李某称,小区里很多业主都表示质疑:秘书的工资标准由谁说了算?又由谁来支付,会不会动用管理费? 南头街道社会事务管理科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委会可以聘请一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委会日常事务。但执行秘书的津贴数额须由业主大会确定,然后从物业管理费中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