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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平:隐瞒真相是因为极度恐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4:34 华夏时报

  四年钟平

  隐瞒真相自称“人格极大扭曲”

  女友落水后死了,身为游泳教练的男人一走了之。此后的四年多,他一直缄口不提此事。钟平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心理历程?当事人在清晰地记得1999年12月26日的事发场景的同
时,他说,他的人格在这四年多里被极大地扭曲,隐瞒真相是因为极度恐惧……

  破冰落水的瞬间不堪回首

  据钟平回忆,1999年12月26日是个星期日,那天上午9点多,龙龙如约开着她姐夫的红色夏利车来到钟平家,钟平带上望远镜一起直奔延庆县官厅水库。

  中午12点左右,二人来到官厅水库耿家湾河汊南岸,沿着厚厚的冰面远远望去,成片的野鸭正在冰上嬉戏着(记者经调查得知,野鸭不可能在冰面上玩耍,野鸭呆的地方叫“涧口”,一般不结冰,即使结冰冰层也很薄)。二人在冰面上玩了半个多小时后,钟平提出将车开到对岸去,顺便可以近距离看野鸭。

  “在一个像半岛的陆地前,我先走了七八十米,看了看冰结得挺厚,里面有气泡,足有30厘米厚,认为小轿车开上去没问题。龙龙坐到副驾驶座上,我以时速50公里的速度向对岸开去。成群的野鸭子看见汽车开过来,一下都飞了起来。我们俩兴奋极了,尤其是龙龙,她在我旁边欢呼着,眼睛看着天空。就在这时,突然咔嚓一声,车不走了,水很快从车门下面灌了进来。我一看坏了,冰破了,赶紧对龙龙喊快开门,她说开不开。就在这一瞬间,水已经上了汽车机器盖了,我赶紧往下摇左后车门的玻璃,我喊憋住一口气,这时,车已立了起来,我一只手抓住她的后腰往出推她,眼前一黑,红光一闪,手空了。我以为她出去了。这时,我的两耳感觉像针扎一样痛,车已经沉到底了。我摸到车玻璃框后,从里面钻了出来,脚下一蹬,划了七八下钻出了水面,先咳了两口血。过了大约2分钟,我才看清东西,向四周一看龙龙没有出来,我想再下去救她,但我当时无法憋住半口气,实在已经没有能力救她了。”

  钟平说,他上岸后,浑身都已结冰,他强撑着走了近9公里的路,找到一户人家求助。他谎称自己钓鱼时掉进了冰窟窿,那户人家对他提供了帮助,并用车将他送到了延庆县城一家澡堂。之后,他没有报案就返回了北京市区,并一直将此事隐瞒了下来。

  隐瞒真相是因为极度恐惧

  2006年2月28日,延庆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离奇的河底沉尸案,公诉机关指控钟平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龙龙的家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62万余元。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3月19日,仍在取保候审阶段等待判决的钟平,在他西城区某家属院的家中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今年56岁的钟平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要老许多,但精神饱满,说起话来滔滔不绝。

  “你和龙龙在事发前已经相处了几年?你们的共同爱好是什么?”

  “两三年了,我们处得一直很融洽。她热情活泼、爱玩,我也爱玩,我们在一起就好像回到了童年,一起看影展,看画展,讨论摄影、音乐,常常在周末一起外出游玩。”

  “你爱她吗?”

  “爱。她去世后我还梦过她许多次。”

  “你这么爱她,为什么在她落水后没有及时救她?也没有及时报案?”

  “我从事游泳教练二十多年,从水中救过3个人,事发时我只要有一点可能,也不会那样。我也想过报案,可我是一名游泳教练,我当时就是极端恐惧,怕别人指责我,怕承担责任。”

  “事后龙龙她哥找你,你为什么不说实情?”

  “我还是恐惧。”

  “你原来计划把这事一直隐瞒下去?”

  “我没想隐瞒,我每天都在等着警察来找我。但我没有勇气报案。”

  据钟平讲,案发后的四年半时间里,他背负着内心的谴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每天白天伪装得像个人,但一到晚上,他就睡不着。他常常一看见夏利车就会发愣。“我的人格在这四年多里被极大地扭曲。我认为事情不会就这样结束,随着天旱的发生,沉车迟早会浮出水面,警察迟早会找上门来。”

  疑团对决

  家属疑为谋杀男子自认“我没罪”

  尘封了四年多的案子终于浮出水面,龙龙亲人委托的律师在当庭陈述中提出了数点质疑。“人命关天的事,他既不救人,也不报案,一直隐瞒四年半,直至案发,他到底居心何在?”钟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一回应相关疑点:“我和龙龙两情相悦,同坐一车,同时落水,我得以侥幸逃生,难道一个幸存者就没有活的权利了吗?”

  死者家属怀疑是谋杀

  2006年2月28日,延庆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奇的河底沉尸案,公诉机关指控钟平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龙龙的家人刑事附带民事索赔62万余元。法庭上,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律师张志平针对钟平的陈述提出数点质疑:

  一、根据现场勘查情况,汽车车门可正常开关,挡位在空挡上,手刹放下,被害人在后右座上呈坐姿。根据常识,一个意识清醒的人,即使有心寻死,在落水的刹那间,也会因呛水或憋气的痛苦导致肢体做出条件反射,痛苦地挣扎,而受害人却能安静地“坐以待毙“,直到打捞出水,仍保持坐姿,这说明了什么?

  二、钟平称自己当时“体力不支到无法呼救”,在刺骨的冰水里泡了30分钟,又在冰面上躺了十几分钟,但他竟能步行近九公里,浑身结冰仍能准确表述求救,还编出“钓鱼坠冰窟”的谎话。

  三、大家都知道,野鸭子是在水里活动,即使有冰,也要砸出个冰窟窿来,如果当时河面上真有上百只野鸭子,钟平应该能判断出俩人开车穿越冰面的危险性。

  四、该案发生时距事发已相隔四年半,令人不解的是钟平一直未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未向任何人求救抢险,数年来他一直隐瞒着“惊天秘密”,若无其事地生活在龙龙死亡的阴影中,为什么?答案只有一个,“两全相害取其轻”,他惧怕杀人偿命,只能选择隐瞒到底。

  作为受害人家属的代表,龙龙的哥哥龙先生参加了庭审。事后,他满含悲愤地说:“龙龙的住处是钟平安排的,我们家人当时不知道,在2000年1月得知龙龙失踪后,我们找他了解龙龙的情况,他矢口否认最近见过龙龙。人命关天的事,他既不救人,也不报案,一直隐瞒四年半,直至案发,他到底居心何在?”

  钟平辩称“我何罪之有”

  钟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针对受害人家属提出的质疑以及公诉机关的指控,做了一些解释,他认为自己无罪。

  ——“我为什么没有向龙龙家人说实话?一是我惧怕承担责任,二是龙龙生前曾告诉我她是一个孤儿,她现在的家庭和她关系不好,虽然这一点现在经过警方调查已经排除,但当时我担心她家人知道这件事后会让我吃不了兜着走。”

  ——“当时我从水中冒出头来,咳了两口血,两眼直冒金星,什么都看不清,过了两分多钟才有了影像,那种情况下,我实在没有再憋半口气的力量,怎么能再下水救人?在冰上休息了一段时间后,我出于求生的本能,步行了三个小时才得到帮助,如果直到这时还找不到人来帮助我的话,我可能就冻死了。这种时候的生命力一般人是很难想象的。”

  ——“如果我是故意毁灭证据,我怎么可能将车牌、龙龙的驾照以及我的望远镜这些重要的物证留在车上呢?即使当时没有拿走,事后我也可以想办法将这些物证拿走。”

  ——“我当时不可能知道河上有‘涧口’,冰的厚度是我实测的,冰层里有气泡,是经过一层一层冻起来的,而且当时我还看到沿河岸的冰上有很大很长的车辙印,我认为汽车开过冰面是没问题的。”

  ——“检察院起诉书中指控我过于自信,导致事件发生。当时我根本没想到车会掉入水里,如果对这种危险有丝毫预见的话,我是绝对不会涉险的。我的行为怎么能构成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呢?我和龙龙两情相悦,同坐一车,同时落水,不过是我得以侥幸逃生,而且我实在没有力气再潜回六七米深的水底继续抢救她,不存在我有过错将她致死的情形。我何罪之有?难道一个幸存者就没有活的权利了吗?”

  记者在北京市游泳运动学校2006年2月27日《关于钟平工作情况的说明》中看到钟平担任教练工作二十多年间,“教学训练和安全管理是严谨的,从未发生过责任事故”,钟平还曾“多次荣获原国家体委和现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的各种奖励”。

  警方说法

  钟平隐瞒真相数年给办案造成困难

  3月17日,延庆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警方在侦破此案的过程中,多方搜集证据,形成了人证、物证以及犯罪嫌疑人钟平的口供等证据,侦查终结后,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钟平移送检察机关。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长达数年隐瞒事实真相,导致一些重要的物证灭失,给公安办案造成了很大的困难。目前警方对钟平离开现场后的情况进行了查证,查证结果与钟平的供述一致,但前期情况无法查证。警方认为,钟平如果及时报警,对搞清楚事实肯定有利,认定他行为的性质不一定是今天的这个结果。

  专家说法

  犯罪人隐瞒真相问责并无法律规定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认为,目前我国的刑法对犯罪人逃避制裁没有规定追究责任,法律也不应当就此进行专门规定,因为犯罪人逃避制裁是很正常的,但是根据这一情节法院在量刑上可以酌情考虑。另外刑法规定,在有关部门没有立案侦查的情况下,如果犯罪人隐匿超过一定时效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刑7年,涉及这一罪名的犯罪人如果在10年内没有暴露,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劲松在谈到此案时认为,目前检方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证据不充分,从基本案情分析,没有证据证明钟平有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因为受害者到底是如何与汽车落水的,目前只有钟平的单方面陈述,能认定的只是死者的死亡与钟平有关系,而且事后钟平隐瞒了事实,直至案发。李劲松律师建议检方重新考虑此案的性质。

  本报记者 李国生/文 成江 相宏娟/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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