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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0:22 大华网-汕头日报

  ——2006年3月9日在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焕然各位代表:我受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一年来主要工作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和省人大工作会议
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积极探索,扎实工作,科学、民主、依法行使职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较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促进全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一、着力提高质量,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地方立法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重要职权。常委会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与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相结合;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与我市改革发展稳定需要相结合;坚持发挥专门工作机构作用与扩大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相结合,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常委会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大力推进公开立法,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共审议立法议案11件,其中新制定较大市法规3件、经济特区法规2件,修改经济特区法规5件,废止经济特区法规1件,立法工作上了新台阶。在加强市场经济体制监督管理方面,审议通过《汕头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审计机关的权限,确立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为审计机关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提供重要的法规依据。已经颁布的《汕头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招投标范围、评标方式及规范投标规程等方面作了创新,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中的腐败现象提供保障。在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和保障人与环境、资源和谐发展等方面,审议通过《汕头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这是我省第一部防雷减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防雷减灾的技术规范和法律规范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开展防雷减灾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适用范围、执法主体、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卫生设施管理、作业服务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为提高城市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营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通过突出政府主导作用,明确部门职责,规范饮用水源保护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为保护我市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和人体健康,提供了法制保障。常委会坚持立、改、废并重,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及时对特区旅游业条例、人才市场条例、劳动力市场条例、限制养犬规定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中个别条文进行修改,取消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的行政许可事项,改革了行政审批制度。《汕头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常委会及时废止了《汕头经济特区文化市场条例》。通过修改、废止法规,更好地适应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常委会还积极做好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去年共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下发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20件,认真负责组织调研,广泛征集意见,并及时向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反馈,较好完成上级人大交付的任务。二、突出监督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急需解决并能够解决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探索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地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年来,先后检查了6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19项工作报告及专题报告;对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12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工作评议。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为加速科学技术进步,常委会检查我市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深入有关企业实地调研,针对存在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视发挥人才作用和加大扶持资金投入等建议。为促进我市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使科普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的新阶段,组织对实施科学技术普及法情况进行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燃气市场秩序,加强城市燃气设施安全管理,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情况,并就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市政府加强协调,妥善解决黄厝围气库搬迁问题。为进一步推进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对我市实施刑诉法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公安、司法机关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转变执法观念,严厉打击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切实维护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凝聚侨心,发挥侨乡优势,检查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促进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为推动妇女的全面进步和发展,检查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促进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益的落实。常委会还积极配合上级人大,检查气象法、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实施的情况。积极开展工作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常委会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继续加强对计划、财政预决算和预算外资金的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4年汕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汕头市2005年1至9月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就国民经济运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加快发展工业经济、继续抓好有效投资、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强化财税管理等具体意见和建议。为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开通了市本级“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进一步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市政府和财政部门依法理财、科学用财。常委会还根据各个时期工作重点,先后听取、审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使用和管理、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打击“两抢”犯罪活动和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情况等专题报告;组织督查我市落实省人大“人工鱼礁建设议案”情况、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情况、“四五”普法开展情况、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污染企业整治、旅游业发展情况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常委会认真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建设和管理城市,努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向纵深发展。严格要求全市各行政机关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宪法观念和法治意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政管理的新方法和新手段。总结推广依法行政工作经验,规范和促进依法行政,努力营造文明法治环境,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廉洁。重视信访工作。做好信访工作是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550件次;接待来访450人次;电子邮件20件;接到上级人大交办信访件145件次。受理群众申诉、控告的信案28宗,均依法分别进行处理。其中重点监督14宗,已办结11宗。发挥了人大信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汕头中的独特作用。三、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常委会从实际出发,把行使决定权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在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过程中,注重深入调研、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努力使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一年来,共作出决议决定14项,有力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在认真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审查批准了2004年汕头市本级决算;认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0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根据1至9月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通过相应决议予以批准,体现预算的真实性。常委会高度重视重大事项决定的事后监督,切实加强对我市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政府融资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促,在组织实地检查部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听取市政府的专题报告,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建议,确保国家开行贷款的科学合理使用,发挥其应有效益。常委会坚持把决定重大事项同办理代表议案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议案督办力度,认真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安全议案》、《关于加快汕头市旅游业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作出相应决议并督促实施,推动了我市食品质量总体安全的提升;促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发展,进一步营造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旅游环境。常委会还及时依法做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去年共任命16名,免职6名。四、加强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常委会高度重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切实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充分履行职责。按照中央、省文件有关做好代表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拓宽人大代表工作思路,着力创新人大代表工作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工作实效,推动人大代表工作的深入开展。抓住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去年,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省人大代表集中统一视察的通知精神,11月份,常委会组织我市选举的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我市人群集聚较集中地方和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易燃易爆生产企业安全、中小学校校园安全及其周边地方交通安全情况。同时,认真组织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视察。6月份,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视察我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情况;7月份,组织视察我市贯彻实施消防法情况。视察中,代表们认真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深入现场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群众,在广泛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讨论,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促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新途径。常委会进一步完善办理制度,强化督办措施,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在采取梳理分类,重点督办,将答复情况在网站公布、汇编成册发给代表,公开接受监督等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办理结果回执制度,让领衔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结果进行评价。常委会根据代表反馈的意见,对答复不满意的,则退回承办单位重办,并再次答复代表。对领衔提出议案、建议质量较高的代表和办理出色的承办部门进行奖励和表彰。通过以上督办措施,有效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理实效。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们提出的2件议案、65件建议办理的时效性和质量明显提高。注重代表沟通、协调工作。去年常委会收到人大代表“直通快车”来信6件,均及时落实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根据有关代表的要求,通过积极联系衔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木声、市长黄志光分别约见了代表,听取代表意见,促使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常委会还积极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项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更好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中的作用;进一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制度;完善“汕头人大”网站建设,不定期出版《汕头人大工作信息》,及时向代表发送有关文件资料,拓展代表知情知政途径。五、搞好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常委会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自身建设的首位,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以及张德江同志在省人大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丰富内涵,提高了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认识。在机关全体党员中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形成党员干部人人“争创三有一好、争当时代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提高了机关工作效能。开展以“自觉接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提高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市委部署,下基层驻农村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常委会重视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进一步完善机关内设机构干部配置;举办全市人大干部培训班,系统学习人大制度、人大代表工作以及人大机关效能建设、公文处理、信息宣传、信访工作等方面基础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人大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常委会机关还注重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公文处理、信访协调等各项工作、学习制度,促使机关运转更加规范有序,提高机关整体效能。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宣传工作,结合人大立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审议等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制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理论宣传,努力营造文明法治氛围。各位代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新进展,是市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密切配合,人大代表和广大群众大力支持,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缺乏刚性手段,监督实效有待提高;人大代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代表工作仍需进一步改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够完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我们要高度重视存在不足和差距,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今年主要工作任务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汕头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9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营造法治社会,构建和谐汕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的政治原则,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通过广泛的民主渠道和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图和主张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行动,使党的领导和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得到有机的统一。二、完善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继续强化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把立法同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反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一是从实际出发,科学确定立法项目。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抓紧制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条件成熟的法规。今年将围绕市政设施管理、消防安全、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保护、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城市规划和专利保护等方面开展立法工作,通过立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二是继续坚持开门立法,促进立法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制度,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在新闻媒体及网络公开法规草案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扩大人民群众在立法工作中的有序参与。三是做好立法的后续工作,对已出台法规的实施情况,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及时修改和完善法规,使制定的法规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行使监督权,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不越权、不错位、不缺位,把监督和支持有机结合起来,支持“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监督是人大监督的一项主要任务。要紧紧围绕本地区的中心任务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防震减灾法、献血法和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同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切实加强工作监督。选择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群众信访和调研工作中反映比较集中、在现阶段条件下急需解决并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监督的重点。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部门预算执行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的信息分析,使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落到实处。要通过信访工作,加强监督。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发挥信访工作联系群众的窗口作用。抓好典型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跟踪办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秉公处理,力求实现信访件登记、分析归类、交办、反馈达到“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要针对本行政区域内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则和程序,做到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决议决定符合党的主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客观实际。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努力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五、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常委会要继续按照中央9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代表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建立国家机关向代表通报情况的制度,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向代表通报有关重点工作、重要决策等情况。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继续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立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使代表知情知政,把握大局,更好地履行职责。二是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的若干规定》、《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等工作文件,积极改进和创新议案、建议办理方式,不断提高办理实效。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代表活动的组织、激励和保障机制。要创新代表活动机制,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不断完善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探索建立代表激励机制,如建立代表执行职务登记、通报制度,宣传代表履职典型等,增强代表的荣誉感和责任意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要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9号文件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努力使自身的素质和能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对各区县人大工作的指导,使人大工作能够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努力形成调查研究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团结和谐的风气、清正廉洁的风气。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要参照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已出台的工作文件,着手对原有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常委会机关的各项制度进行清理和修改完善,同时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制度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三是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组织好机关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强纪律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提高机关整体工作效能,切实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增强机关活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机关干部队伍。今年下半年,我市区县、镇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要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依法做好区县、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各位代表、同志们,“十一五”规划为我们描绘了汕头今后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对今年的工作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我市的改革和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光荣的历史使命,面临着更重的工作任务和新的工作要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完成“十一五”时期各项任务,为实现汕头经济社会持续快速稳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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