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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杀人后镇静谈文学自称读书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1:03 青岛新闻网

  本报讯 自以为博览群书,悟出人生真谛,为了实现“轰轰烈烈”的人生梦想,竟不惜走上犯罪道路。2006年年3月14日,张店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依法批准逮捕。

  刘某,27岁,江苏省海门市人。酷爱读书的他,被书中的名人及其轰轰烈烈的故事所感染,被他们的壮举行为所折服,从而对人生有了一种不同寻常的理解,认为生活的本身
就是要轰轰烈烈,那才不枉活一生。刘某中专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2005年来到淄博。工作上不顺心,生活中受挫折,他对自己失去了自信心 。为了日后能干出轰轰烈烈的“大事”,他开始有意识的“锻炼”自己,以提高能力,增强自信心。

  2005年11月1日上午,刘某窜至张店道庄小区,强行闯入一民宅。采用刀子威胁、捆绑手脚等方法,抢走主人四百余元钱和一部TCL手机。

  后来,刘某又想起因嫖娼而认识的一个小姐——何某,当时因胆小而没有勇气抢劫她,现在觉得很后悔!2005年12月30日下午1时许,刘某带上作案工具再次来到何某所在的洗头房,找到了何某。何某见是熟客,也就没多讲究,直接把刘某领到洗头房附近的一个宿舍楼。进门后何某刚把门反锁上,刘某就说:“我这次是来抢劫的!”,边说边拿出刀子。何某听后笑着说:“小弟弟,你不是干这个的”。刘某觉得这话是对自己能力的蔑视:“为什么说我不象?”,说着拿出胶带绑住了何某的手脚。但胶带很快开了,刘某又拿出随身携带的绳子绑住了何某的手,到另一房间找了一根小绳,准备绑住何某的脚。回来后,刘某见何某正在打手机求救,觉得事情不妙,上前去抢手机,并顺手用刀刺向何某的胸部。后经警方鉴定,何某被刺破颈部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刘某知道自己闯了大祸,正准备离开,这时何某呼叫的人赶到。经报警,刘某被及时赶到的警察当场抓获。

  面对检察人员关于杀人后有何感想的提问时,刘某表现得很镇静,很坦然:“因为我看的书太多了,对生活的理解可能与别人不一样。” (王凌伦 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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