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中介 提防三类欺诈手段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1:3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易知)昨日,市工商局发布了今年3号红盾警示,提醒市民注意近期中介服务常见的三类欺诈手段。 黑中介骗了就跑无证经营和无照经营的黑中介,自行编造机构名称或者假冒他人名义开展业务,一旦发生纠纷遭遇消费者投诉,往往一走了之逃避法律责任。
利用虚假信息诱骗消费者杜撰用工信息、二手房源等;刻意混淆或隐瞒一些重要情况,例如办理出国留学时混淆语言学校和正规学校等。 中介服务不当得利如婚托以相亲为名,带应征者到定点茶楼、餐厅等场所消费,以获取回扣。 避免遭遇中介欺诈,市工商局向市民支了三招:“一看”、“二签”、“三存”。实地查看机构经营状况,特别是有无营业执照、职业介绍服务许可证或出国留学中介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一定要与中介机构签订详细的书面合同;不要忘记索要加盖公章的有效发票并妥善保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