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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守灵时抓贼大拇指受伤 手术费该由谁来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3:4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本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帮邻居守灵时,又去帮别人抓小偷,小偷抓到了,自己手指也骨折了。由于第一次治疗时没治好,现在需要再做手术。这手术费该由谁来承担呢?

  在安徽芜湖农村,村民们有帮邻居守灵的风俗。去年9月份,黄娟的邻居王汇丰的父亲去世了。吃过晚饭后,黄娟和另一个邻居邓丽去王汇丰家帮忙守灵。晚上8点多,黄娟在
院子里发现有个黑影正在撬邓丽放在大门外的电动自行车。她赶紧喊上邓丽一起跑出去,跟小偷扭打起来。在扭打中,黄娟的右手大拇指骨折了。

  当晚,黄娟和家人到芜湖一家医院做了石膏固定,200多元的费用也是自己掏的。回来后过了半个月,黄娟发现自己受伤的大拇指肿胀得很厉害,家人又带着她到另一家医院,检查结果显示第一次接骨没有接好,已经感染。黄娟需要第二次手术,手术费5000多元。

  王汇丰给黄娟送来1000元钱,并表示如果不够自己愿意再出一些。因为黄娟受伤是帮邓丽抓小偷所致,邓丽也表示愿意出一些钱。这一下,黄娟不知道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了,是王汇丰、邓丽,还是小偷?

  如果该由小偷来赔偿,黄娟又为难了。因为小偷只是个16岁的小孩子,父母离异,整天在外游手好闲,家里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昨天在法援热线坐堂的黄双强律师告诉黄娟,首先王汇丰没有责任对她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因为她并不是在帮王汇丰的忙时受伤的。帮工因第三者侵害受到人身损害的,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不能确定,或者第三者无赔偿能力的,由被帮工者给予适当补偿。从这件事来看,黄娟所受的伤害应该由小偷的法定监护人来承担赔偿,如果其无赔偿能力,可以由邓丽适当给予一些补偿。(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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