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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市政路”不准泊车难煞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老城区居民楼封闭成小区后,停车位先天不足待解决

  本报讯记者岑杰昌、姚颢,实习生彭文怡报道:广州当前正在大规模整治汽车的乱停乱放,老城区的一些“合并”的居民小区内,成了乱停乱放的“重灾区”。归根究底,这些小区内不少道路原先都是“市政路”,合并成小区后停车位“捉襟见肘”,这些“市政路”首当其冲地成为了泊车的首选。那究竟小区内的“市政路”停车问题如何处理呢?

  停车位“捉襟见肘”

  昨日,记者来到广州市内较早实行封闭管理的小区———梅花村,小区停车问题使区内居民尤为“伤神”。

  前日晚上,交警部门刚对梅花村部分停在“市政路”上的小车车主作出处罚,并已经下达不能再在“黄线”禁停区停车的处理意见。这让梅花村不少住户大为不满:“我们小区有1700多户,起码都有100多台车,40个车位怎么够啊?”记者发现,小区并无专门的停车场,大部分小车都停在路边,只有很少一部分车停放在白线框住的车位。

  据居民介绍,小区管理处从3月1日开始取消以前对车位每月三百元的月保,并开始在小区内划分了按小时收费的40个车位,白线处可以停车,黄线处则不能停车。居民们认为这里是先建楼再建路的,既然小区没有提供停车位置,那车也只能停在路边,而对于交警提出的“这里是市政路”的理由,居民表示虽然是市政路,但没有命名,并且居民每月都有交纳小区管理费,“应该给我们一个停车的地方”。

  梅花村小区是最早“拆围墙”把附近居民楼合并起来实行封闭管理的小区之一。而在广州旧城区,这样的小区不在少数,问题在于:封闭管理后仍存在于小区内的“市政路”应重新划为小区所有,还是仍保存为市政府统一管理呢?(报料人梁小姐,三等奖100元)

  

小区“市政路”不准泊车难煞人

  梅花村小区管理处在多个地方摆放“禁止停车违者自负”的告示牌,而牌子后面就是一辆“违规”停放的小车本报记者宋金峪摄

  人大代表透露———

  

  相关规定准备出台

  据此,记者采访了市人大代表黄建水,他表示,这种停车位不够的问题属于小区配套设施不足的“先天性”问题,市政路一般是不允许乱停,不过对于一些不是主干道的市政路,经过特殊审批后可做临时停车,但审批条件也非常严格,不是所有的小区都符合条件。

  而另一位市人大代表唐德麟则认为,小区内的市政路能否停车,还需视每个小区的具体情况而定,要依据是否影响小区内的消防通道,是否影响一楼居民的生活等。而对某些小区内的“市政路”不能停车问题,只能依靠市场调节,长期规划。同时,唐德麟还表示,最近市政府正准备出台一项关于闲置空地做停车场的相关规定,有望解决这种小区内停车不便的问题。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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