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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向母亲下战书称无自由宁愿当小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0:34 东亚经贸新闻

  宣战 初三女孩向妈妈约法十章

  “没有自由宁可去当小偷”

  序幕

  “张××:我感谢你生育了我,但我不是你的奴隶,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从今天开始,如果你还想要我这个女儿,必须做到以下10条……

  落款是‘自由天使’。”昨日,在电话中,长春市民张女士声音颤抖地给记者读完了女儿给她的“宣战书”,她女儿叫蓉蓉,今年15岁,在长春市某中学读初三。

  A梗概――成长的烦恼

  女儿曾经很听话 自制荣誉证书给妈妈

  2000年,与爱人离婚的张女士带着女儿生活。“蓉蓉小时侯很听我话,我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我叫她‘小跟屁虫’。”张女士回忆说,刚和爱人离婚时,她一度很失落,觉得世界都是灰色的,是乖巧、懂事的蓉蓉让她重新找到了生活的希望。

  张女士说,在女儿读小学六年级那年的母亲节,她接到一份终身难忘的礼物――一束康乃馨和两个荣誉证书。“康乃馨是蓉蓉用半年积攒的零用钱买的,一个荣誉证书是她参加长春市英语竞赛获得的,为给我一个惊喜,母亲节前她始终没有告诉我。”当她打开另一个荣誉证书时,她哭了。证书是蓉蓉自己做的,上面有她稚嫩的笔迹:“…同志:在此次世界好妈妈评比中,你被授予‘最伟大的妈妈’称号……”

  初三后女儿变了 竟然下宣战书给妈妈

  张女士说,蓉蓉从初二开始变得越来越神秘了,不再和她说心里话了,抽屉也上锁了。“以前,我和女儿在一个被窝睡觉,她不搂着我睡不着。现在,她有了自己的房间,一进屋,就把门关上。我跟进去,她就用一种戒备的目光看着我,好像我是她的敌人一样。”

  蓉蓉的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始终排在班级前10名。去年,她升初三了,张女士本想和女儿一起好好“备战”,帮她考上好高中。但没想到,母女俩的关系却逐步恶化,争吵不断。3月20日,张女士接到蓉蓉的宣战书,宣战书中,蓉蓉对她约法十章。

  B镜头――拉伸的记忆

  镜头一:

  时间:2005年8月

  地点:

  事件:朋友来做客 母亲不热情

  张女士说,她和女儿关系恶化,大概是从一次女儿的小学同学来家里做客开始的。

  事情凑巧的是,蓉蓉小学同学丹丹搬到蓉蓉家小区住了。那天正赶上周日,蓉蓉事先没有跟妈妈打招呼便邀请丹丹到家里来做客。从丹丹进门到离开,张女士脸上没有一点笑容。蓉蓉让张女士留丹丹吃饭,张女士却话锋一转说,“丹丹,你也快上初三了吧,你和蓉蓉都处在人生的关键时期,要好好利用每一分钟的时间,好好学习啊!”结果,丹丹没有吃饭称有事走了。

  为这事儿,蓉蓉和张女士大吵一架,她觉得妈妈不尊重她的朋友,让她很难堪。张女士的意见是,蓉蓉马上上初三年,功课越来越紧,不应该再扩展朋友圈。

  镜头二

  时间:2005年10月

  地点:商场

  事件:母亲挑衣服 女儿不喜欢

  蓉蓉上初三后,张女士对她的管教更加严格了。母女之间的斗争时有发生。国庆节,张女士想缓和一下和女儿的关系,决定带蓉蓉去商场,给她买新衣服。当时蓉蓉很开心,去商场的路上,一直拉着妈妈的手。

  蓉蓉在商场看中一套紫色的裙子,款式很新潮。她反复试了几次,爱不释手。张女士说,“颜色太艳了,而且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就不要穿裙子了,会感冒的!”接着,蓉蓉又接连看中几件衣服,张女士都不喜欢。最后,张女士给蓉蓉买了一件黑色的毛衣和一条米色的裤子。

  为此,母女俩又发生了多次争执。张女士每次拿出衣服让蓉蓉穿,蓉蓉都坚决不穿,说衣服太“土”,给她钱,她也不穿。张女士对此很不理解,衣服是在商场里买的,花了400多元钱,即使算不上漂亮,也不至于穿不出去吧!她不明白,女儿为什么会做出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

  镜头三

  时间:2005年12月

  地点:家中

  事件:因为周杰伦 母女起争执

  张女士一直不明白,女儿为什么会喜欢周杰伦,而且在初三学业如此繁重的情况下,也不知道节制。所以,当蓉蓉哼着周杰伦的歌,兴高采烈地拿着周杰伦新出的歌碟推开家门时,她发火了,“我告诉过你,不要总听周杰伦的歌,他有什么好?有时间你多看看书不好吗?”她没想到,女儿的嗓门比她还大,“我也告诉过你,不要侮辱我的偶像!你说,周杰伦有什么不好?你不懂音乐不要瞎评价!我听周杰伦的歌影响到学习了吗?你有证据吗?”

  第二天,蓉蓉买了两张很夸张的周杰伦的画,贴在了自己卧室里。她还告诉张女士,她就是喜欢周杰伦,不听周杰伦的歌,她的生活会更加苦闷。如果哪一天,她的学习成绩下降了,肯定不是因为周杰伦,而是因为自己有个讨厌的妈妈。听到女儿用“讨厌”两个字形容自己,张女士回到自己的房间,偷着哭了。

  镜头四

  时间:2006年1月

  地点:家中

  事件:一封信惹祸 母女

  张女士最担心的事――女儿早恋。晚上,张女士轻轻打开蓉蓉的房门,看到她正聚精会神地趴在桌子前写着什么。“写什么呢?蓉蓉。”

  她问女儿。“给朋友写信!”蓉蓉一边回答,一边用书挡住了信的上半部分,从她身体与胳膊的缝隙中,张女士隐约看到几个英文字母。事后,张女士说,她本来并不想看女儿写的信,可女儿用英文写信,还用书挡着,她觉得一定有什么事瞒着她,最终她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向女儿的书桌伸出手去……于是,战争发生了。“不看书,写什么信啊?给我看看。“你凭什么看我的信?这是我的个人隐私!”当张女士抢到信时,信已经被撕成两半。张女士找人给翻译了一下,信是写给一个女孩子的,都是些很平常的问候。

  后来,张女士让亲戚侧面问蓉蓉,既然信里没有秘密,为什么不给妈妈看,蓉蓉回答,“我是故意的,用英文写信也是故意的,我要让她知道,她的判断经常都是错误的!”

  C对白――无言的结局

  对话母亲:

  聪明干练 对女儿自认“栽了”

  记者与张女士约在肯德基见面,地点是张女士选的,她说,蓉蓉上初三前,母女俩经常到那里吃东西。13时,一位气质优雅的女士向记者走来,她穿着得体,脸上的妆化得恰到好处,“你好,我姓张,上午我们通过电话。”微笑着,她坐了下来。

  一抬头,记者看到她眼里密布的血丝。“这两天晚上没睡好。”似乎知道记者要说什么,她先开口解释。这是一个聪明而干练的女人,但在女儿的问题上了,她自认“栽”了。

  “我在工作上从来没服过输,我甚至不知道失败是什么滋味。可是,在女儿面前,我越来越发现,自己连话都不会说了,好像说什么都是错的。”说着说着,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滑落下来,在她完美的妆容上留下两道浅浅的沟壑。

  张女士在某政府部门工作,用她的话说,在工作上,她可以说是雷历风行,可面对女儿的宣战书,她胆怯了,她不知道,今后该如何和女儿相处。

  对话女儿:

  下宣战书 是争取自己的权利

  张女士想让记者和蓉蓉聊聊,她拨女儿的电话号码时,手竟有些颤抖,电话通了。

  记者:听说你向妈妈下战书了?

  蓉蓉:是的,我要争取我的权利。

  记者:妈妈平时对你管教很严吗?

  蓉蓉:是的,她处处针对我,让我喘不过气来。

  记者:妈妈说,想和你商量一下你给她规定的那10条内容,你会给她机会吗?

  蓉蓉:没什么可商量的,答应就是答应,不答应就是不答应!

  记者:姐姐先跟你道歉,姐姐没有经过你的允许,看了你写给妈妈的东西。然后姐姐想对你说,从你写的内容来看,姐姐认为你是一个很有个性,也很讲道理的孩子,朋友们应该都很很喜欢你吧?我说的对吗?

  蓉蓉:还行吧,除了我妈,别人对我印象都不错,我觉得自己挺讲道理的。

  记者:你知道吗?你妈妈刚才跟我说你的事情时都哭了,其实她已经向你投降了。既然你是一个很讲道理的孩子,你得允许妈妈提点她的意见对吧,姐姐代表你妈妈和你谈谈可以吗?

  蓉蓉:你多大?

  记者:我25岁,不过现在不流行说生理年龄了,前两天我刚刚在网上测试的心理年龄是19岁,我对别人都说我19岁。

  蓉蓉:(犹豫了一会)好吧!代沟还不算深,你等我电话吧!

  D落幕――问题的症结

  情绪对立 母亲负有一定责任

  就张女士和蓉蓉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王荔君。王荔君说,蓉蓉所处的阶段可以称为青春期第二断乳期,即心理断乳期。处在这一时期的孩子渴望脱离父母的管束,渴望能够证明自己已经长大,虽然他们的心智还不足够成熟。

  “与父母的意志发生碰撞”是他们必经的心理历程。张女士和蓉蓉之间的问题之所以扩大到要下宣战书,张女士是负有一定责任的。做父母的往往只关心孩子的心理发育,而忽略了孩子的心理发育,忽略他们正在逐渐长大,越来越希望被尊重。张女士总是习惯性地用自己的思维去“框架”女儿,比如,她怕女儿与同学交往会影响学习,就“撵”走女儿的同学,让女儿难堪;比如,她觉得周杰伦没有可取之处,就阻止女儿去听他的歌,忽略了女儿正处在需要偶像的年纪。所以,最终导致母女之间出现了严重的情绪独立。

  张女士不要着急,首先要检讨一下自己平时的行为,尽量避免和女儿再发生正面冲突。然后可以找第三人代替,与蓉蓉进行沟通。蓉蓉宣战书中的10条并不过分,只要双方都能做到心平气和,互相理解,是完全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

  (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文中人物名为化名)(记者 王晶)

  宣战书

  张丽娟:

  我感谢你生育了我,但我不是你的奴隶,我是一个自由的人,从今天开始,如果你还想要我这个女儿,必须做到以下10条:

  1:不许动我的书包、抽屉。

  2:不许看我的聊天记录、日记。

  3:不许强迫我必须穿你买的超级难看的衣服。

  4:不许拦截我的电话。

  5:不许当着亲戚朋友的面说我比别的孩子差。

  6:允许我每天晚上有1小时的自由支配时间。

  7:允许我每周日休息时9点起床。

  8:允许我的朋友到家里做客。

  9:允许我听孙燕姿、周杰伦的歌。

  10:允许我反驳你的意见。

  如果你做不到其中任何一项,我宁可露宿街头,去做小偷,也要毫不犹豫地离开这个家,让你永远也找不到我!我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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