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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9:2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2005年,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有力地推进了法院各
项工作。

  一、以加强审判工作为核心,努力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我院始终把构建平安玉林、和谐社会为己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审判案件1580件,审结1505件,受理执行案件579件,执结283件,执结标的金额4.7亿元。

  1、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我院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同时,进一步树立“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现代司法理念,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全年共受理刑事一、二审案件434件,审结425件,判处罪犯116人,宣判无罪11人,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诉案件3件。此外,我院还建立完善了减刑、假释案件听证、公示制度,增加了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质量。全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0件。

  2、加强民商事调解工作、行政审判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我院大力加强对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教育、思想教育工作,做到能调解结案的,坚决调解结案,防止矛盾的激化,提高了当事人对案件的服判率和自觉履行判决率。在审理行政纠纷案件中,一方面通过依法维护行政机关的正确决定或撤销行政机关的错误决定,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派出业务骨干对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就其败诉的原因进行分析和交流,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做好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一、二审民商事案件641件,审结602件。其中,在审结的92件民商事一审案件中,调解结案25件, 经调解后撤诉7件,调解撤诉结案率为34.18%;收一、二审行政案件121件,审结111件。

  3、积极开展立案信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在开展立案信访工作中,坚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凡符合立案条件的均及时依法立案,努力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继续坚持院长(副院长)每月两天的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的立案信访渠道,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的发生和激化,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信访文明窗口的形象。一年来,共立各种案件1768件;接待来访群众520人次,受理群众来信607件,同比分别下降了48.5%和23.2%。此外,对企业下岗职工、低保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提出的诉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诉讼收费“减、缓、免”制度。共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用案件45件,缓交诉讼费107万多元。

  4、提高执行艺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为有效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我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执行工作新方法的研究和探索,不断改进执行方法,提高执行艺术,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如采取整体拍卖和优先兑付工人工资的办法,顺利执结了博白县沙陂瓷厂拖欠民工工资一案,为472名工人讨回了该厂拖欠长达十年之久的工资共计80.42万多元,消除了当地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处置有关我市国有资产的执行案件中,我院采取拍卖或交给被执行人自行变卖、以物抵债等多种办法,成功地执结了标的达2.17亿元的9件国企案件,有效地解决了当事人的债权、职工安置款及其就业安置问题。实现了企业财产被执行后职工零上访,职工思想稳定,处置企业资产能够依法有效流转,新的企业经营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的良好效果。一年来,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79件,执结283件,执结标的金额4.7亿多元。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玉林市委关于建设平安玉林的部署,我院明确了人民法院参与建设平安玉林的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积极派员到基层政府挂职,协助政府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通过与电视台、电台合办《法庭内外》、《法在身边》栏目,以及向各种新闻媒体投稿、办板报、上街宣传的方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有效地提高了公民遵纪守法的意识。全年共被新闻媒体采用稿件98篇。三是大力开展支教、扶贫和包村驻点等工作,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

  二、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大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政治素质。一是深化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的有效和有序开展。二是学好理论,武装头脑,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找准问题、剖析根源。四是注重实效,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真整实改。五是加强督促检查,避免活动走过场。通过大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院广大党员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明显加强,积极贯彻落实45项司法为民措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思想境界有了新的提高,纪律作风有了新的转变。

  2、大力开展业务竞赛活动,全面加强法院司法能力建设。一年来,我院组织全市法院广泛开展了“驾驭庭审能力竞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竞赛”、“办案数量和质量竞赛”和“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竞赛”四大业务竞赛活动。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人人参赛。通过广泛开展四大业务竞赛,全市法院形成了一种比能力、比业务、比思想的良好风气,有力地提高了法院队伍的业务技能和司法能力,促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在我院审结的1580件各类案件中,没有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上诉至区高院的各类案件共61件,同比减少19件,已结46件,其中改判6件,占上诉案总数的13.04%,占一审结案总数的3.11%,同比分别下降0.88%、1.61%。在开展“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竞赛”中,为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我院还制订了法律文书每月一评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狠抓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一是注重抓好学历教育,切实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全市两级法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487人,占全市法院人数719人的67.73%,其中已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业的101人,占总人数的14.88%。我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108人,占全院总人数的77.7%,其中具有硕士学位7人,完成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业的51人,占总人数的41.73%。二是坚持业务学习制度。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业务理论水平。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类审判人员、书记员、档案管理员、汽车驾驶员分别开展了一期业务技能培训,同时积极派员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区高级法院的相关业务培训。全年共培训人员536人次。四是抓好专项培训。针对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民商事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我院组织两级法院87名民商事审判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五是搞好全员培训考核工作。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集中脱产培训或在岗培训。并在培训后,对全体人员进行了考试和考核。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队伍廉洁。一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二是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规定法院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返还抵押金。如有违纪违法行为,要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保证金进行扣减。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制订整改措施,纠正存在问题。四是把“一岗双责”落实到院庭领导。对院庭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所分管的队伍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要追究领导责任,促使院庭室领导把管人管事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廉政建设。五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和司法公正。共对基层法院立案查处2件4人。六是通过观看廉政教育片,举办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重温入党誓词,到革命教育基地参观等,切实加强正面教育,弘扬正气,使法院队伍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呈明显下降趋势。全年,我院纪检组监察室共收到反映本院问题的各类信访件33件,来访人员11人次,同比分别下降8%、27%。

  5、认真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掀起争先创优热潮。组织全市法院认真学习全国法院先进典型蒋庆、宋鱼水,以及我区法院先进典型廖威、黄玉文、张亮凡等,努力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涌现出了一大批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一年来,全市法院受表彰的先进集体23个、先进个人90人次,被荣记二等功集体2个、个人3人,三等功集体4个、个人12人。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分别荣获全国法院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黎汉飞同志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玉州区法院姚健琳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张斌同志获广西第三届“广西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三、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为动力,切实提高法院规范化管理水平

  我院认真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真整实改,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变成规范化建设工程,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突出重点,制订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明确把容易发生徇情枉法、权钱交易、司法不文明、侵犯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岗位和环节等作为整改、规范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并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每一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在规范的状态下运行,从源头上避免了因不规范管理而导致各种问题的发生,确保程序合法、裁判公正、依法执行。

  二是全面修订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2004年,我院对1997年以来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理、修改、补充和完善,共制定了各类规章制度80多个。2005年,我院结合专项整改活动,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了28个制度,增订了《诉讼调解工作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法律文书质量评查制度》、《廉政风险金制度》等13个规章制度。并把规章制度汇编成书,发放人手一册,为全面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创造了良好的基础。为使大家更加了解制度,熟悉制度,进一步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我院还进行了规范化制度考试,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促进各项制度落实。

  四、以人大监督为动力,实事求是改进工作

  一年来,我院把人大监督作为促进法院工作、维护司法公正的外在动力,努力改进工作。一是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找准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共召开了2次人大代表座谈会。二是主动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对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坚持做到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认真征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及时了解法院的工作情况,掌握法院的工作动态,支持法院依法办案。三是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的庭审、监督案件的执行。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10人次,监督执行2件4人次。四是有关院庭领导认真述职,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五是及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督办的案件。对市人大常委会督办的25件案件,除移送区高级法院审查1件外,其余的逐件落实主办人依法审理,经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决定,已全部办结。对市人大常委会提供的基层法院个别审判人员违法违纪审判的线索,已转相关基层法院查处。五是认真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决议》,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建章立制、规范执法、专业培训等途径,切实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五、以加强审判监督和指导为重点,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基层建设

  2005年,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法院工作主题,大力加强了对各基层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院的基础建设,提高了审判质量,促进了司法公正。

  1、加强诉讼监督,依法纠正错判,确保法律正确实施。去年,我院依法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基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15件,审结6512件,受理执行案件5974件,执结4695件,执结标的金额3.7亿元。其中,受理刑事一审案件1756件,审结1749件,判处罪犯2357人,宣判无罪1人,检察院撤诉案件34件;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4957件,审结4610件;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58件,审结157件。我院共审结二审案件93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262件,占我院二审案件的28.05%,占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的4.02%;审结再审案件61件,占全市一、二审案件的0.8%,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9 件,占全市法院一、二审案件的0.36%。在审结的61件再审案件中,市检察院抗诉案件12件,其中,改判4件,以维持、调解等方式结案8件。

  2、加强对基层人民法院创建“五化法庭”工作的指导,促进基层建设。一是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对人民法庭如何创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规范化、审判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物质建设规范化”的“五化法庭”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设立法庭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三是下发《关于做好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争创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在我院的指导下,各基层人民法院均制订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确保了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序进行。经过努力,全市法院27个人民法庭的软硬件建设都得到较大的加强。已有4个人民法庭向我院提出了“五化法庭”验收申请。

  3、加强对诉讼调解工作的指导,提高诉讼调解水平。我院在要求全市法院大力开展调解结案竞赛活动的同时,还制定了《诉讼调解工作制度》,认真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不断提高诉讼调解水平。各基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610件。其中,调解结案1208件,经调解后当事人撤诉888件,调解撤诉结案率为45.47 %,同比提高了11.07个百分点。此外,我院还指导基层法院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诉讼调解工作的衔接,探索建立矛盾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

  4、加强审判工作宏观指导力度。坚持与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联系点制度,院庭领导经常到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联系点指导工作。对重大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切实加强监督和协调,积极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干扰,确保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通过对基层法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每季度对案件质量情况进行通报、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和调查研究等途径,进一步了解基层法院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当前加强基层法院建设的重点和主要任务,并提出处理矛盾、解决困难的有效措施,有效地促进了基层法院法官队伍业务水平的提高,为基层法院开创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指导工作,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积极指导各基层人民法院认真做好与人大、政府、司法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陪审员的经费、选任、培训、管理等问题。目前,经我院培训合格的49名人民陪审员已全部上岗。

  各位代表,我院2005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案件认定事实不准、法律适用不当的情况依然存在;法官队伍素质不高以及个别法官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执行难”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全市法院特别是一些基层法院的物质装备落后、办案经费不足,严重地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发展等等。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同时,也衷心地希望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继续给予关心、支持和帮助。

  六、二00六年工作任务

  2006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今后我市两级法院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指针,继续实践“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把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平安玉林、和谐玉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根本性问题。要始终着眼于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标准,从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把司法规范化与法院规范化管理结合起来,围绕司法不规范的深层次问题,继续进行整改,着眼于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建立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改成果,提高队伍素质。要着重解决好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廉洁,确保公正司法。

  2、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玉林、和谐玉林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探索建立和完善法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加大执行力度,改进执行方法,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要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加大调解力度,多调少判,多做说服、说理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理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平安玉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3、认真贯彻执行“二五”改革实施纲要,大力推进法院改革进程。“二五”改革纲要是继1999年的第一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又一个综合性改革文件。今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二五”改革实施纲要,大力推进法院改革进程。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从自身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有计划、有重点地制订改革措施,由点到面,有序推进。特别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要从人财物上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区高级法院做好对死刑案件的复核和二审开庭工作。要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诉讼制度和司法管理体制,健全法院权力运行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4、建立规范司法活动的长效机制,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制订的《法官行为规范》作为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狠抓落实。同时,要紧密联系实际,及时发现漏洞,及时补充完善,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把93条规范要求具体落实到法官的言行中。

  5、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人民法院确保司法公正和树立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只有坚持和切实加强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才能使党及时了解人民法院的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法院工作的重大问题,促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因此,全市法院要主动向党委报告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并通过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好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同时,人民法院也只有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按照人民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才能真正落实好“三个代表”、党的十六大精神,才能保证和促进司法公正和高效,不断推进各项工作,使人民满意。为此,全市法院要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通过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和旁听庭审、主动汇报工作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力度,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案件或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6、加强物质建设,逐步改善办公的环境和条件。要努力争取市委、市政府对新审判大楼建设的重视,以得到财政的及时拨款,加快装修进度,力争能够尽快投入使用。同时,要按照最高法院制订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标准》、《关于人民法院法庭专用设备配置意见》,进一步加强“五化法庭”建设,努力实现审判法庭规范化。要大力推进法院办公的现代化建设,力争在年内完成本院与区高院的计算机联网建设,充分运用高科技手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7、加强调研宣传信息工作,加大对法院工作的宣传力度。要继续重视抓好调研工作,把调研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加大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人民法院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推动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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