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进通讯员卫建萍)肖某将打印机墨盒回收后重新灌装,然后冒充惠普、佳能等著名打印机品牌予以销售。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肖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扣押的假冒注册商标物品予以没收。32岁的肖某系安徽来沪打工者,初中文化,2004年7月注册成立了上海合赢计算机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丰彩”牌墨盒,但生意始终不好。2005年3月起,肖某便在本市徐汇区的一处居民楼内租借场地,雇了六、七个安徽老乡,将回收到的旧墨盒装
上自购的墨水,再贴上假冒标签,然后加价出售。2005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会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对肖某的制假窝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假冒“惠普”、“佳能”、“三星”、“联想”、“利盟”等注册商标的标贴、包装物,以及待销售的假冒上述品牌的墨盒及半成品17000余件。又讯(记者徐进通讯员高远)英国人苏杰拉销售假冒的强生、海飞丝、妮维雅、Fa等注册商标商品一案,昨天由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苏杰拉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款20万元,并驱逐出境。另5名涉案被告人也分别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1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至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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