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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与警方共断“家务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0:10 云南日报

  

妇联与警方共断“家务事”

  目前,家庭暴力不再仅仅是难言的“家务事”,而已经成为妇女维权的热点,如何从法律和情理上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楚雄州探索出一条新路——

  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中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肉体伤害、精神折磨和性虐待的违法行
为。家庭暴力是人类文明的大敌,它不仅给受害者本人造成摧残,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消极影响,对家庭和社会稳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它严重地影响着妇女的平等发展。

  据我省妇联法律援助中心信访办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家庭暴力有上升的趋势,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在社会转型期,婚外恋诱发家庭矛盾,时间一长,这些矛盾往往演变成家庭暴力;由于经济生活窘迫,致使一些原来基本稳定的家庭发生了家庭暴力;由于浓厚的封建思想或对婚姻家庭缺乏责任感,也使家庭暴力增多。同时,随着妇女维权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妇女不再像从前一样遭受了家庭暴力就忍气吞声,这也使家庭暴力问题更多地暴露出来。

  怎样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人们在不懈地研究和探索着。

  三级联动共筑防暴网

  2004年,楚雄彝族自治州妇联携手当地警方先后在9个县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利用“110”快速反应的优势,积极构建妇女儿童救助保护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2005年,9个报警中心共受理并处置家庭暴力报警和投诉224件,有效地打击了伤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了家庭暴力蔓延势头,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妇女维权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楚雄州南华县,有着“无毒县”和“省级平安县”的称号。在南华县公安局“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门口,簇新的牌子上赫然镌刻着“南华县妇联”和“南华县公安局”的共同署名。

  为了有效打击家庭暴力,2004年9月6日,南华县“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挂牌成立,与南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合署办公,在全县12个乡镇派出所下设乡镇“110家庭暴力报警工作站”,各基层派出所、村(居)委会治安联防队成为家庭暴力案件的投诉点,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家庭暴力报警服务网络。

  在南华县采访时,记者发现,南华县街头的一些店面和出租车上都有醒目“协警店”和“协警车”的字样。原来,南华县自实施城乡一体化基层警务网络建设以来,推行区警、片警责任制,强化了对责任区的治安管理。在全县的重点地区、复杂场所、居民集中和交通要道设立了4个警务站(点)、2个治安值勤点、社区警民联系牌184块,有义务治安协警车65辆、义务治安协警店115家、乡村110义务报警电话179部,建立护厂护校护村队300余支、专(兼)职联防队18支、义务消防队26支。

  在公安机关和各级妇联联手成立了“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积极参与配合,许多“协警店”、“协警车”都免费提供自己的座机或手机给人们报警,并积极向警方提供线索。正是有了这些“天罗地网”,南华县才得以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整体治安联动体系,而“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也才有了一个良好的社会基础。

  防家暴法网融柔情

  为配合“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的建立工作,各级妇联也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四五”普法、“三八”维权周等活动为依托,通过宣传栏、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学校)和法律下乡、进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的力量,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道德水准、反家暴意识和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的极大提高和报警平台的顺利搭建,使人们都知道了实施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当自己或亲友遭受了家庭暴力后,不应羞于“揭家丑”,而是应该勇敢地报警,及时给“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拨打电话,坚决捍卫合法的权益。

  2004年12月29日14时,南华县龙川镇平山村委会松毛地村小组农村妇女周某与儿媳黄某闹矛盾,周某的眼睛被儿媳妇用竹棍子戳伤,老人到村里报警点报警,当地派出所在出警后,按有关法律规定对黄某做出了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鉴于婆媳双方积怨已久、矛盾较深,警方把情况及时通报给了县妇联。随后,县、乡、村三级妇联组织一起来到儿媳妇黄某家中,从道德和法律方面对她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其后村妇代主任又数次上门调解,加之黄某的姐姐也配合妇联做工作,儿媳妇黄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婆媳双方的关系得以逐渐改善。

  2006年1月17日14时05分,南华县最远的山区派出所——马街镇派出所接到法空村委会阿起村的李某向“110”报警,称岳父李某被其大儿子打昏,请求110出警。原来,阿起村的退休老教师李某和24岁的大儿子共同生活,老人用多年的积蓄盖起了新房后,却被儿子撵到了牲口棚里。其后,儿子又以要钱娶妻为由多次与父亲发生口角。在一次争吵中,他竟挥舞木棍打伤了老父的头。

  马街镇派出所的值班民警在接到指令后当即赶往现场,先开车把老人送到镇卫生院进行救治。随后,警方将情况通报了妇联,双方又一起多次上门规劝这个儿子,终于使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要好好孝顺老父。

  南华县公安局“110报警中心”高文荣主任欣慰地说,以前警方只能根据有关《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家庭暴力进行制止和处罚,但无法更多更深入地去调解和排除家庭里的矛盾纠纷。而跟妇联携手后,遇到家庭情况复杂、矛盾较大时,警方就可以把相关情况反映给各级妇联,邀请她们一起出面进行宣传教育及说服调解工作。这样一来,舆论与法律双管齐下,情与理同时发挥作用,对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多方联动社会化维权

  据楚雄州妇联有关负责人介绍,“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除了及时制止正在发生的暴力侵害行为,和各级妇联一起及时调处、化解家庭矛盾,对施暴者进行教育和震慑外,对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将会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处分;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及时按照刑事案件立案程序抓紧审理,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对严重暴力犯罪,争取快侦快破,做到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对属于告诉才受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伤害案件,告知报案人向人民法院自诉,并将有关案件材料和证据提供给人民法院。

  此外,为构建妇女儿童救助保护机制,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外,多年来楚雄州妇联还注重发挥组织协调优势,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信访网络,切实为妇女儿童服务;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联络站),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成立“妇女维权会议庭”,建立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队伍,促进维权手段法制化;加强源头参与,推动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这些有力的举措最终都促进了该州“党委领导、政府主管、人大政协监督、妇联牵头,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的形成。

  本报记者冉秀兰/文 周明佳/摄(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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