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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雄与妻子相约自杀又反悔 未尽救护之责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1:12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近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刘某雄与妻子刘某因感情不和而相约共同自杀,刘某雄后又反悔不愿自杀,在妻子服毒昏迷后,将妻子抛弃在山沟,以致妻子未能得到及时抢救而毒发死亡。法院审理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刘某雄无期徒刑。据了解,被告人刘某雄与妻子刘某感情不和,经常争吵,便想到不如与妻子一同自杀,早日结束生命以了结烦恼。去年9月28日,两人相约共同服毒自杀。当晚,两人来到镇上河堤边的草地上,一同喝农药自杀,此时刘某雄突然反悔,只服了少量的农药。妻子刘某服食
农药后,当即中毒昏迷。刘某雄害怕担负责任,不但没有迅速将妻子送往医院抢救,反而将妻子抛弃在路边的一条山沟里,其妻最终毒发身亡。案件审理法官认为,被告人刘某雄在产生后悔心理而中止服毒时有义务阻止其妻继续服毒自杀,但他不仅对妻子刘某服毒放任不管,未尽救助的义务,还残忍地将刘某抛入山沟,致其未能得到及时救治而毒发死亡,主观上有追求被害人刘某死亡的故意,客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宋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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